會員登錄
您的電話號碼僅用于注冊登錄,我們采用SSL加密技術,確保您的信息安全,請放心提交。
會員注冊
您的電話號碼僅用于注冊登錄,我們采用SSL加密技術,確保您的信息安全,請放心提交。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要點
(1)全體股東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無論在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以股東公司的出資額為限。
(2)股東財產與公司財產相分離。股東將其財產投入公司后,該財產成為公司的財產,股東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同時,公司財產與股東未投資公司其他財產無關。即使公司資不抵債,股東也只對其在公司的投資承擔責任,不承擔其他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對公司資產負責。也就是說,公司對外只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是公司的全部資產。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擔其他財產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
(一)股東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由五人以上發起設立,股東人數不限。所有的資本被分成相等的股份。關鍵詞: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五人以上人數不限。
(二)有限責任公司清償債務時,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每個股東以其認繳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關鍵詞:對比:認繳出資額/認繳股份。請注意出資二字。出資額分為實繳出資額和認繳出資額(由公司章程規定)。實際出資與認繳出資往往不對等,存在虛假出資或出資不足的情況。
原《公司法》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每個股東以其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如果股東不出資或者不及時出資,公司破產,那么他就不用承擔任何責任。新《公司法》將出資額變更為認繳出資額,彌補了這一缺陷。
(三)有限責任公司為非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是上市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可以改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也可以改為有限責任公司,但必須按照新的《公司法》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