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申請的審查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8:30
??? 商標注冊的審查是商標能否核準注冊的關鍵性環節;盡管在實行商標權注冊取得立法的國家中,規定的審查內容不盡一致,但都對商標注冊的審查和核準在立法上給予足夠的重視。我國《商標法》并未集中規定商標注冊申請的審查范圍。但根據其立法精神和有關法條規定的內容,學理上一般認為,我國對商標注冊申請的審查包括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方面的內容。
? 1.形式審查
? 形式審查是指對商標注冊申請是否具備形式上的條件進行的審查。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 (1)申請人是否具備商標注冊申請人的法定資格。
??? (2)商標注冊申請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例如《商標法》第18條規定:“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托國家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
??? (3)申請文件是否齊全、手續是否完備、所填寫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
??? (4)報送的商標圖樣在數量和規格上是否符合規定的標準。
??? (5)是否按規定繳納了受理商標注冊費。
??? 通過形式審查,如果申請手續不齊備的或者未按規定填寫申請文件的,商標局不予受理。
? 2.實質審查
??? 按照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注冊的審查主要是指實質審查。
??? 實質審查是指對商標注冊申請是否符合商標注冊的實質要件所進行的審查。實質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 (1)商標是否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
??? (2)商標是否具有顯著特征;??? 。
??? (3)商標是否違背商標法規定的禁用條款;
??? (4)商標是否與他人在同種或者同類商品上已經注冊的商標、申請在先的商標、撤銷或者注銷不滿一年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 (5)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是否違反《商標法》第13條、第15條、第16條、第31條的規定。
? 3.初步審定并公告
? 經商標局審查,凡是符合上述條件的商標,予以初步審定并公告。初步審定是指商標局對申請注冊的商標經過認真審查,符合商標法的有關規定,作出可以初步核準的審定。初步審定的商標不具有商標專用權,要先在《商標公告》上公之于眾,廣泛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
??? 如果申請注冊的商標不符合以上條件的,商標局發給《駁回通知書》;如果商標局認為商標申請書可以修正,則發給《審查意見書》,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予以修正;未作修正、超過期限修正或修正后仍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駁回申請,發給申請人《駁回通知書》。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 4.異議及其復審
? 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經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準注冊。
??? 所謂異議是指任何人對某一經過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在法定期限內,向商標局提出該商標不予注冊的反對意見,即要求商標局在規定的3個月異議期滿后不要核準該商標注冊。
??? 設定異議程序的目的在于提高商標審查工作的準確性,有助于發現問題,糾正初步審定可能發生的錯誤。異議程序的具體作用主要有:(1)有利于保護商標在先注冊人的利益以及商標初步審定人的在先申請權。我國商標法第28條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當商標局將上述這些本應駁回的商標予以公告時,商標權人及其他人可以通過提出異議程序維護其合法利益。(2)防止申請人獲得不應有的商標權。當初步審定的商標公告后,如果該商標違反了禁用條款或缺乏顯著特征時,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異議,協助商標局把好關。
??? 對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后,作出裁定。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裁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復審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