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轉讓權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8:36
? 1.注冊商標轉讓權的概念
??? 注冊商標轉讓權是指商標權人依法將其注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地轉讓給他人的權利。轉讓注冊商標實際上轉讓的是商標權。轉讓注冊商標的人為轉讓人,通過轉讓而得到注冊商標的人為受讓人。注冊商標被依法轉讓后,受讓人依法取得該注冊商標的商標權,轉讓人喪失該注冊商標的商標權。
??? 根據我國《商標法》第39條的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經商標局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注冊商標專用權。
??? 2.轉讓注冊商標的注意事項
??? (1)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為了維護商標的識別功能,防止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未一并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注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 (2)不予核準轉讓注冊商標申請的情形。對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注冊商標申請,商標局不予核準,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 (3)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注冊商標轉讓協議。為了防止發生注冊商標轉讓糾紛,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注冊商標轉讓協議。注冊商標轉讓協議的內容由雙方約定,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轉讓人和受讓人的國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等;被轉讓的注冊商標的基本情況,如注冊商標的商標圖樣、名稱、注冊日期、注冊證號、應當辦理續展注冊手續的期限、核定使用的商品等;向商標局申請辦理轉讓注冊商標核準手續的時間和注冊商標轉讓的時間;轉讓費的數額及其支付時間、方式等;協議的生效時間和生效方式;違約責任;爭議的解決方法等。??? ‘
??? (4)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手續的辦理。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手續由受讓人辦理,商標局核準轉讓注冊商標申請后,發給受讓人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
??? 應當說明的是,商標權因轉讓以外的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商標權移轉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商標權移轉手續。商標權移轉的,商標權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移轉;未一并移轉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視為放棄移轉注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