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撾:DIP開始接受多類商標申請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8:46
老撾科技部知識產權局(DIP)從2016年2月1日開始接受多類申請。2011年12月20日,DIP宣布《知識產權法》第33條老撾法律將被修改,以允許通過單一商標申請提交一個以上類別的商標。在此公告之前,老撾僅接受單一類別商標申請。但是,修訂后的措施直到2016年2月1日才實施。
預計由于以下原因,新措施將證明對商標所有人有利:
高效的商標申請審查-提交多類申請將意味著所有類將同時受到審查,并且注冊服務商的決定將同時針對所有類作出;
成本效益—商標所有者不必為每個類別分別提交申請,可以節省成本。但是,政府費用將按類別支付;和
更輕松的更新-商標所有人希望更新的所有類都可以立即更新。
但是,重要的是要注意,這些措施意味著針對一個類別發出的拒絕也將延遲同一申請中提交的其他類別的接受。此外,目前沒有允許注冊商標分割的規定。這將很難讓一個商標所有人承擔的部分轉讓商標的問題。
隨著這項新措施的實施,老撾現在加入了其他東盟國家的行列,例如新加坡,菲律賓,越南,柬埔寨和文萊,這些國家接受了多類申請。預期該措施將使老撾更接近大多數知識產權制度所遵循的國際標準,并將使商標所有人能夠根據其要求更好地設計其申請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