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訴訟后三個月內,沃爾沃又對商標進行了保護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9:13
雖然授予沃爾沃(Volvo)商標的法令標志著商標的眾所周知的性質,但它也表明了汽車公司在印度開展的持續斗爭,以確保其品牌不會因不正當采用和濫用的數量而被稀釋。派對使用。
涉及商標“ Volvo”的訴訟已于2019年5月28日裁定,保護商標“ Volvo”,并限制被告使用VOLVO或VALVO商標或任何其他與原告商標VOLVO相同或欺騙性相似的商標。
AKTIEBOLAGET VOLVO&ORS。與BHAGAT SINGH&ORS。CS(COMM)109/2019
該訴訟是尋求永久性禁令,從使用該商標/名稱“VOLVO”或“富豪”或任何其他限制被告的商標是相同或看似相似,原告的商標VOLVO。
第一原告是國際汽車和運輸車輛集團。第2號和第3號原告是根據瑞典法律組建的公司。第1號和第3號原告在世界范圍內使用商標/名稱VOLVO制造商品并提供相關服務。除了其在運輸和汽車領域的核心業務外,原告對VOLVO標記的使用還擴展到廣泛的輔助產品,服務和業務。
2019年的調查顯示,被告人正式命名為“ RS Yadav沃爾沃客車服務私人有限公司”,在其作為旅行業務一部分的公共汽車上使用了VALVO標志。
由Anand和Anand團隊代表的原告進一步得出結論,原告商標在印度的馳名地位也得到了商標注冊局的認可,并且VOLVO商標已插入到由其保留的馳名商標清單中。商標注冊處。
根據2019年2月26日的命令,被告人和代表其行事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VOLVO或VALVO或任何其他與原告商標VOLVO相同或具有欺騙性的相似字眼,包括在社交媒體中直至進一步的命令。三個月后,即2019年5月28日,被告人提出,他們將來將不再使用商標VOLVO或VALVO或任何其他與原告商標VOLVO相同或欺騙性相似的商標。結果,德里高級法院根據以下命令裁定該訴訟:
永久禁制令有利于原告,該禁令禁止被告使用VOLVO,VALVO或任何其他具有欺騙性的類似商標;
向原告支付的貨幣補償為20萬印度盧比;
被告被指示提出適當的申請,在四個星期內從其公司名稱中刪除“ VOLVO”;
由于提早解決了訴訟,根據1870年《法院費用法》第16A條的規定,應退還50%的法院費用,以原告為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