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著作權制度的產生與發展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9:24
??? 在人類社會漫長的發展過程中,社會生產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個方面是物質資料的生產活動,其成果足社會的物質文明,具體表現為工業、農業兩大部類的生產和第三、第四等產業的發展水平;另一個方面是精神資料的生產活動,其成果是社會的精神文明,具體表現為社會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創作水平。為了保護作者因創作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而產生的正當權益,鼓勵人們創作出更多更好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世界各國均建立了著作權法律制度,以保護作者的合法權益。
??? (一)1949年以前我國著作權制度的產生與發展
??? 從世界各國的文明發展歷史來看,著作權制度是科學技術、商品經濟和文化理念相結合的產物。在印刷術發明以前,人們就創作出了豐富的作品。但當時的作品只能依靠口頭傳播或者手抄傳播,不可能大規模復制和銷售。因此,傳播范圍狹小,受侵犯的可能性極小。到了我國宋代,隨著印刷技術和造紙技術的發明與普及,各類作品得以廣泛流傳,價格也相對便宜,于是便出現了為追求經濟利益而盜印他人作品的現象。因此,隨著作品的商品化而形成的著作財產權觀念和保護著作物的令狀制度在我國宋朝產生了。但那時還遠沒有形成現代意義上的著作權法律保護制度,當時僅有的官方禁令只是針對著作物的翻版盜印行為,令狀制度只保護了印刷商和出版商的利益,對作品創作者權利和利益的尊重與保護尚無從談起。1840年鴉片戰爭以后,伴隨著西方帝國主義列強骯臟的戰爭行為而衍生的經濟掠奪和文化侵略,他們的著作權觀念和制度也相繼傳人我國。比如,1903年簽訂的《中美續議通商行船條約》、《中Et續議通商行船條約》中,已經寫進了相互保護著作權的條款。此后的《大清印刷物專律》、《大清報律》中都有關于著作權法律地位及其保護的規定。1910年,清朝政府頒布的《大清著作權律》是我國歷史上第一部著作權法。雖然這部著作權法因為清朝政府被推翻而沒能得以實施,但它對后來的北洋政府和國民黨政府的歷次著作權立法均產生了重大影響。北洋政府1915年制定的《著作權法》和國民政府1928年制定的《著作權法》,都未超出《大清著作權律》的范圍,甚至可以稱其為1910年《大清著作權律》的翻版。
??? (二)1949年后我國著作權制度的發展與《著作權法》的頒布
???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我國長期沒有制定一部系統的著作權法。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后的第八個年頭,即1986年4月12 El,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民法通則》第94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權(版權),依法有署名、發表、出版、獲得報酬等權利。”具有我國民事基本法作用的《民法通則》標志著我國著作權法制建設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歷史時期。
??? 經過多年的反復醞釀和艱苦工作,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1990年9月7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以下簡稱《著作權法》),該法于1991年6月1日開始實施。這是新中國建立以后頒布實施的第一部全面、系統地保護作者權利的法律,在我國著作權保護歷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著作權法》共6章,56條,各章分別是:第一章總則;第二章著作權;第三章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第四章出版、表演、錄音錄像、播放;第五章法律責任;第六章附則。
??? (三)我國著作權法的修改及修改的主要內容
??? 我國《著作權法》1991年實施后,陸續出現了一些僅通過該法難以圓滿解決的問題,新技術的發展也給《著作權法》的執行提出了挑戰。1998年11月28日,國務院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同年12月下旬,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后提出了許多好的建議,同時對一些重要的問題還存在不同意見。于是,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同意,國務院于1999年6月撤回了上述草案。其后,國務院法制辦會同有關部門和專家學者進一步研究論證,廣泛征求了意見,重新擬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并經國務院第33次常務會議通過。2000年11月29日,國務院再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2000年12月22 13,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初步審議了該草案,2001年4月24日至28 El,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2001年10月22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又對草案分別進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審議。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01年10月27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決定》,當13通過主席令的形式公布了該決定并重新公布了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 為了適應我國國情和加人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進行的《著作權法》的這一次修改,使該法的內容發生了重大變化。+修改后的《著作權法》較原法刪除了6條,增加了10條,由原來的56條變更為現在的60條。同時,對部分章節的名稱也作了修改,原第三章“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改為“著作權使用許可和轉讓合同”;第五章“法律責任”改為“法律責任和執法措施”。本次《著作權法》的修改涉及到九個方面的內容,即:
??? (1)國際公約規定的國民待遇原則的適用;
??? (2)細化了著作權人的財產權;
??? (3)保護客體的增加和表述方式的改變;
??? (4)強調了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
??? (5)修改了有關著作權的權利限制的條款;
??? (6)調整了鄰接權相關規定;
??? (7)確立了網絡環境下著作權保護的基本思路;
?? ?(8)規定了著作權的轉讓方式;
??? (9)增加了法律責任和執法措施,加大著作權的保護力度。
??? 關于《著作權法》修改的內容,下面有關章節將作具體介紹和分析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