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修改商標法,正在申請中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9:30
引入對塔吉克斯坦商標法修正案的法律于2019年1月2日生效,帶來了一些重要變化。
塔吉克斯坦IPO現在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通過正式審查的懸而未決的商標申請信息,該審查自提交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然后,任何感興趣的一方都可以在正式公報公布之日至實質審查之間對未決申請提出書面異議,該審查通常在正式審查后11或12個月進行。在新法律出臺之前,塔吉克斯坦IPO僅發布有關注冊商標的信息,而法律上并未正式規定書面異議。
如果商標與以下內容相同或令人困惑,或者包含與以下內容相同或令人困惑的元素,則不會注冊商標:
宗教符號;
旗幟,標志或其他國家符號;
國際政府間組織的簡稱或全名,其標志,旗幟和其他符號;
官方控制和保證標記,標志,印章和其他標記或標志(如果申請人經授權機構同意,則這些內容可能包含在商標免責聲明中)
在該商標的優先權日之前在塔吉克斯坦注冊的工業品外觀設計。
該法律的先前版本僅規定“一般公認的符號和標記”不能注冊。
最后,如果商標注冊到期且未提交續展請求,則自到期之日起一年內,該商標將不會以以前的權利持有人或合法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的名義重新注冊。 (這段時間過去是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