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是否適合作為兒童的禮物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0:01
它只花了四天,但四天時間就足以讓紐約市時裝設計師約瑟夫·姆貝(Joseph Mbeh)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申請,以尋求“ Blue Ivy Carter NYC”商標的注冊。并非巧合的是,“碧藍常春藤”是碧昂絲和Jay-Z為他們于2012年1月9日生下的女兒選擇的名字。該申請仍在美國專利商標局等待審理,并聲稱Mbeh首次使用了該商標。標記為“至少早在2012年1月9日”。
同樣,您可能還記得,大約一年前,州長Sarah Palin提交了商標申請,要求注冊自己的名字。盡管帕林女士的申請是深夜電視節目中許多笑話的主題,毫無疑問,“藍色常春藤”商標也是如此,但您可能會驚訝地發現1946年《商標法》包含允許人獲得涵蓋其姓名的商標。商標審查程序手冊(“ TMEP”)的1300章定義了標準,如果滿足這些標準,則允許一個人成功獲得覆蓋其名稱的商標。與其他商標相同申請中,申請必須涵蓋標識與該商標相關的商品或服務的商標,并且必須在表明商品或服務與其他商品或服務區別的同時起到指示作用。結果,任何人都可以尋求其姓名的注冊,只要他們能夠證明自己的姓名與眾不同,以至于公眾聽到姓名時立即想到他們。
名稱可以通過兩種主要方式來實現必要的獨特品質:1)通過成為一個非常不尋常的名稱(不幸的是Plamondon可能不是一個足夠不尋常的名稱,但是,例如“ Beezow Doo-Doo Zopittybop-Bop-Bop(該名稱上周在威斯康星州麥迪遜市被捕的一名男子)就足夠了;或2)通過在商業中不斷使用您的名字,使其獲得“次要含義”。
因為對我們大多數人來說,將您的名字更改為Beezow Doo-Doo Zopittybop-Bop-Bop是不切實際的,所以那些名字不太常見的人必須在商業中使用他們的名字,直到僅提及他們的名字就可以使一個人立即與他們識別這個名字。對于像薩拉·佩林這樣的人來說,尋求這種名字的注冊可能已經存在了,但對于世界上的“約翰·瓊斯”和“史蒂夫·史密斯”來說,要困難得多。
Blue Ivy可能是一個足夠明顯的名稱,能夠支持商標注冊。除了擁有獨特的名字外,Blue Ivy的父母(顯然)是超級巨星這一事實使Blue Ivy女士似乎可以成功地起訴其姓名的商標注冊申請(假設她年紀足以簽署申請)。 。然而,事實證明,有數不清的人的父母為他們加了“ Blue Ivy”這個名字,使這個名字失去了滿足專利和商標所要求的獨特性。Office的Blue Ivy女士也可以成功地為她的名字注冊商標,前提是她跟隨著她著名的父母的腳步,從而使她的名字成為自己的代名詞,從而獲得了必要的獨特品質。同時,我們可以將其添加到問題列表中,以期望父母在選擇新的歡樂套裝名稱時進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