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和商標權不是完美的體現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0:03
就像劉易斯·卡羅爾(Lewis Carroll)的著作《愛麗絲夢游仙境》(Alice Through the Looking Glass)中創造的“黑道”世界一樣,版權和商標權之間的模糊可以創造出混亂的宇宙。
沃爾特·迪斯尼公司(“迪斯尼”)最近陷入了一種特殊的情況,倫敦零售商“愛麗絲透過鏡”(“ ATLG”)在加利福尼亞州中部地區對迪斯尼提起訴訟。在訴狀中,ATLG聲稱迪士尼通過出售與迪士尼改編的劉易斯·卡洛爾(Lewis Carroll)的電影有關的商品,侵犯了其對商標“愛麗絲”的權利。
劉易斯·卡羅爾(Lewis Carroll)的書于1871年出版,提出了一個問題:“與愛麗絲漫游鏡有關的知識產權不應該屬于公共領域嗎?”?Tweedledee可能會回答“是”,而Tweedledum可能會回答“否”,兩者都是正確的,而且都是錯誤的。
一個版權,其中包括復制原創作品,或使作品的改編權,時間的法定設定時間后通常過期。在美國,版權期限可能取決于作品的類型,作品的出版或創作日期以及作者的壽命。在任何情況下,劉易斯·卡羅爾(Lewis Carrol)的書中最初的美國版權都在很早以前就到期了,迪士尼等公司被允許根據自己的目的改編故事。
另一方面,如果商標和商標在商業中被連續使用,并且商標的注冊得到適當的維護和更新,則商標和商標的注冊可以永久存在。這意味著,在商標擁有人可以反對另一家公司使用令人困惑的相似商標的期限內,可能沒有截止日期。例如,蒂芙尼公司(Tiffany&Company)著名的TIFFANY&CO商標于1893年注冊,盡管它的歷史與《愛麗絲透過窺鏡》一書幾乎一樣古老,但它仍然是活躍且可執行的。
在此,ATLG的主張基于其對商標“ ALICE THOOUGH THE LOOKING GLASS”的商標權。ATLG在零售商店服務,印刷材料,游戲,服裝(包括鞋帽)和珠寶方面擁有該商標在美國的聯邦注冊。這些商標權與基于劉易斯·卡洛爾(Lewis Carroll)原創小說的任何過期版權截然不同,并且與迪士尼最近在其電影改編作品中以相同名稱擁有的任何現有版權不同。因此,ATLG處于一種有趣的情況下,可以對據稱在商標中使用“愛麗絲透過窺鏡”一詞的實體提起商標侵權訴訟。即使劉易斯·卡羅爾(Lewis Carrol)小說的版權已過期,但從某種意義上講,它的意義仍然存在。迪士尼可能會因為避免改編其小說的電影而承擔版權責任,但通過出售與該電影有關的商品而承擔商標責任,這可能是一種有趣的立場。
希望基于版權已過期的屬性來創建新商品,服務或藝術作品的公司,應了解版權和商標權之間的區別。在開發此類作品時,盡職調查應包括搜索現有的版權和商標權,以減少侵權風險。版權屬于公共領域的文學作品的標題,或該公共領域作品的虛構人物的名稱,可以是注冊商標,也可以是習慣法商標權。
迪斯尼目前的情況可能并不像人們想象的那樣罕見。例如,著名的希臘神話英雄赫拉克勒斯(Hercules)的冒險經歷被記錄在1世紀或2世紀的古老書目Bibliotheca中,并且顯然屬于公共領域。但是,在美國專利商標局數據庫中搜索“ Hercules”一詞會發現158個美國商標申請或注冊,包括名稱。因此,盡管該名稱可能是運動服裝系列的靈感品牌,并且希臘史詩的版權屬于公共領域,但應該考慮將此類商品打上“大力士”的商標,以便其首先進行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