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標局將接受零售或批發服務的商標申請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0:16
一個ccording到的最新修訂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商標注冊類似商品和服務分類(尼斯協定的第十版),在中國商標局應當加服務“的零售或批發業務涉及醫藥,獸藥,自2013年1月1日起進入第35類。”這將是中國商標局首次接受零售或批發服務的商標申請。
新增服務項目說明
新增的七個服務項目包括:1)涉及藥品,獸醫,衛生制劑和醫療用品的零售或批發服務;2)藥品零售或批發服務;3)有關藥物制劑的零售或批發服務;4)有關衛生制劑的零售或批發服務;5)有關醫療用品的零售或批發服務;6)有關獸藥的零售或批發服務;7)有關獸藥的零售或批發服務。
根據中國商標審查的慣例,以上七個服務項目應包含在新添加的3509子類別中,該類別不應被確定為與《注冊類似商品和服務分類》中列出的任何其他現有商品或服務相似。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局。
過渡時期的規定
中國商標局設立了從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1月31日的過渡期,以接受該服務的商標申請。在過渡期內,如果不同的申請人針對相同或相似的新增服務提出相同或相似商標的注冊申請,則這些申請應視為在同一天提出。同一天提出申請的,最早使用的商標應當經中國商標局審查后初步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