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阿拉伯:您需要了解的有關商標注冊的知識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2:06
沙特阿拉伯位于歐洲,亞洲和非洲的交匯處,對全球貿易路線和跨國業務擴展占據戰略和經濟重要性的區域性位置。沙特阿拉伯是全球最大的石油出口國,并致力于促進強大的經濟多樣化計劃,因此它是國際品牌擁有者考慮的重要市場。
沙特阿拉伯為保護知識產權,尤其是商標而進行的不懈努力,通過了海灣合作委員會商標法。《海灣合作委員會商標法》規定了一套在起訴和執行商標權方面統一適用于所有海灣合作委員會國家(主要是巴林,科威特,阿曼,卡塔爾,沙特阿拉伯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條款。值得注意的是,《海灣合作委員會商標法》沒有提供類似于歐洲商標注冊的統一注冊制度,而商標每個海灣合作委員會國家/地區的辦公室將保留為接收辦公室。因此,沙特TMO負責接收所有在沙特阿拉伯注冊商標的申請。
在以下功能中,我們將解決品牌所有者在沙特阿拉伯注冊商標之前必須了解的重要注意事項。
分類
沙特阿拉伯采用了《國際尼斯分類》第十版。商標注冊申請人只能從電子平臺上預先批準的商品/服務列表中進行選擇。使用此設置,平臺上未明確列出其項目的應用程序將無法正確記錄到系統中,這將導致相當大的延遲。申請人應仔細考慮這一點,尤其是在面臨諸如公約優先權期限之類的期限時。
盡管許多規格沒有被預先批準的描述準確或完全覆蓋,但是自定義書面描述不是申請人的選擇。TMO的程序允許申請人(1)申請類別標題,(2)結合類別中的所有項目聲明類別標題,(3)結合尼斯分類中的特定項目聲明類別標題,以及(4)要求獲得尼斯分類的特定項目。
檢查
在考慮擴展到沙特阿拉伯時要記住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它是遵循民法的首例國家。
商標局從絕對和相對的角度審查該申請。遵循《海灣合作委員會商標法》第12條中的規定,該法律允許有關當局施加限制,并認為必要的更改是為了確定和澄清商標,以防止其與已經注冊的其他商標或其他任何原因相混淆。在適當的情況下,如果(1)引用了沖突的商標,(2)該商標被視為描述性或一般性商標,(3)根據以下列表被視為不可注冊,則TMO允許對其進行修改: GCC商標法第3條中的排除性客體,或(4)有條件在某些描述性條款上使用免責聲明。
允許申請人做出要求的修正,并且TMO可以發布接受或拒絕的決定。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答復可能會導致商標被拒絕。TMO通常不接受同意書或共存協議。
商標異議
商標一旦被接受,通常會在接受的同一天在在線官方公報上發布,并且任何有興趣的第三方可能會提出異議,并提出異議。異議期為自發布之日起60天。在沙特阿拉伯不可能要求延長反對期。
根據GCC商標法,在提出異議的30天內,TMO將向申請人提供異議聲明的副本,以在60天內提交書面答復。聽證會也可應任何一方向異議方提出的請求進行,前提是官方費用由請求聽證的一方支付。受害方可以在通知之日起30天內,向申訴委員會提出申訴。申訴委員會的決定可以在上訴法院進一步上訴。
可以基于法律依據提出異議,該法律依據可以是較早的注冊商標權,也可以是較早在沙特阿拉伯的未決申請。異議也可以根據在沙特阿拉伯享有盛名的未注冊知名商標確立的權利提出。除了較早的有沖突的注冊商標或申請外,還可以根據禁止在該國注冊某些商標的任何法律規定提出異議程序。
如上所述,由于沙特阿拉伯是第一個提出申請的國家,所以管理異議的一方不能要求異議方提供使用較早注冊商標作為異議依據的證據。為了對使用提出質疑,申請人必須提交單獨的非使用取消程序。值得注意的是,在取消程序中做出決定之前,異議程序不會被中斷,反之亦然。
如上所述,即使在沙特阿拉伯未確立在先權利,仍然可以根據商標的名譽提出異議。定義馳名商標的參數由上述《海灣合作委員會商標法》第(4)條第(2)款確定,該參數應與國際馳名商標保護標準相一致,尤其是列在第6條之二中巴黎公約》。任何證明性證據都將被接受,并根據證據的整體確定,包括以下因素:(1)銷售的持續時間和地理范圍;(2)銷售數字;(三)廣告人物和廣告樣本;(4)獎項,評論和新聞報道;(5)商標在該國有關貿易和消費者群體中的聲譽;(6)旨在評估品牌識別度的專家證詞和調查。
程序與取款
如果異議商標的所有人未提交抗辯聲明,則該申請將被駁回。申請人撤回異議將終止訴訟程序,TMO會發出正式通知證明撤回。但是,雙方通常就商標的使用達成和解協議。根據雙方提出的證據,或者在某些情況下,還基于口頭聽證,TMO做出關于授予待決商標的決定。
保護期
商標的保護期為10回歷年(約9年8個月)。為了保持注冊狀態,注冊人應在有效期的最后一年內進行續展。寬限期為六個月,另加罰款。在六個月的寬限期之后,該商標將被宣布取消,并且將無法進行進一步的續簽。但是,在過期或取消后的三年內,過期商標不能以任何第三方的名義注冊。
消除
無需實際使用就可以在沙特阿拉伯注冊商標。但是,如果連續五年不使用沙特阿拉伯的商標注冊,則很容易被注銷。因此,強烈建議您通過在沙特阿拉伯的實際使用來維護商標權,以規避任何可能的不使用取消程序。
除了在不使用取消程序中處理復雜的法律程序外,在沙特阿拉伯建立有效和真正的使用也至關重要。所涉及的商標必須直接用于帶有商標的商品銷售或商標提供的服務(視情況而定)。還可以使用其他使用標準,但沙特阿拉伯有關當局沒有明確定義。《海灣合作委員會商標法》要求的用途是用于區分商品和服務的用途。
打標
在沙特阿拉伯,標記不是強制性的。但是,強烈建議您在商標上使用?或?符號,因為合法使用這些符號可以表示所有者的權利,并向公眾發出通知,即商標是在TMO上注冊還是在等待注冊。
?符號表示商標已在沙特阿拉伯使用,但尚未在TMO注冊。另一方面,?符號表示該商標已在沙特TMO成功注冊。值得注意的是,在GCC區域內任何其他TMO中的商標注冊都不算在內。?符號的非法使用在沙特阿拉伯可能被視為欺詐性標記。因此,建議?符號只能與TMO上實際注冊的商標一起使用。
結論
隨著《海灣合作委員會商標法》的通過,新的沙特知識產權局的成立標志著沙特阿拉伯創新與發展時代的轉折點。沙特阿拉伯越來越多地為品牌所有者提供更好的保護,而且當地的法律環境似乎正在朝著正確的方向成熟。我們預計沙特阿拉伯將繼續促進此類舉措,這無疑將刺激知識經濟并增加對沙特阿拉伯的外國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