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誠勿擾》問題由來已久,專家學者紛紛從不同角度發表自己的觀點和看法,可謂仁者見仁、莫衷一是。然而,企業才是商標的主人和使用者,才是制訂和實施商標戰略的主體。本文從商標戰略的角度重新審視“非誠勿擾”案,不僅有全新的解讀,而且也可給其它企業做借鑒。
一、“華誼兄弟”的商標戰略
(一)
商標注冊的失誤
2008年11月,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誼兄弟”)一口氣注冊了14件商標,涵蓋40~44類(圖1),唯獨沒有第45類;商標名稱是“非誠勿擾 IF YOU ARE THE ONE”。2008年12月電影《非誠勿擾》在中國上映。
從「企業商標戰略」看《非誠勿擾》案
華誼兄弟在電影上映之前注冊一系列與電影同題材的商標、進行商標布局,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其商標意識值得稱贊;
然而,該商標的題材源自與婚戀有關的電影,卻沒有在與婚戀相關的商品、服務上注冊,顯然是華誼兄弟的“失誤”;
華誼兄弟的這一失誤,為“非誠勿擾”案埋下了伏筆。
(二)商標監察的瑕疵
當申請人金阿歡第45類的“非誠勿擾”商標的異議期內,華誼兄弟沒有根據《商標法》第32條“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在金阿歡注冊成功后,華誼兄弟也沒有在《商標法》規定的時間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商標爭議申請。
商標保護要及時,一旦錯過將很難彌補。華誼兄弟商標監察工作的缺失,使其失去了法律賦予的權利。
二、金阿歡的商標戰略
(一)第7199523號商標
1、不是搶注是“撿漏”
2009年初,在“華誼兄弟”布局性注冊結束之后,金阿歡才申請注冊“非誠勿擾”商標,且僅在第45類的個別服務上注冊,因而算不得“搶”注、更談不上“惡意搶注”。
2010年9月7日,金阿歡取得了第7199523號“非誠勿擾”商標注冊證,核定服務項目為“交友服務、婚姻介紹所”等。
2、明顯抄襲是瑕疵
華誼兄弟注冊的商標是“非誠勿擾IF YOU ARE THE ONE”組合商標;第7199523號商標的中文部分顯然抄襲華誼兄弟(如下圖)——尤其是“誠”字的“心形”一點——只不過背景和前景稍加處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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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五年爭議期已滿
《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對已經注冊的商標有爭議的,可以自該商標經核準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2001年《商標法》)該條款規定的違法行為,涉及的在先權利多是屬于民事權利的爭議內容;所以,本款未賦予商標局直接處理的權利,而是規定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請求撤銷的時限規定在五年以內。
金阿歡擁有注冊滿5年的第7199523號商標、且該商標處于持續使用狀態,根據現行司法意見和審判實踐,這種商標即使侵犯在先權利,一般情況也不會被無效或禁止使用;所以金阿歡應該仍可以繼續使用第7199523號商標;
(二)第10743720號商標
《商標法》第二十二條 注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志的,應當重新提出注冊申請(2001年《商標法》)。
為了方便實際使用,金阿歡對該商標的字體進行簡化,依《商標法》第二十二條于2012年又申請了一個“非誠勿擾”商標,從商標法角度上說只是字體略有不同,但屬于完全相同的商標。申請指定使用的范圍仍是第45類婚介交友服務,申請號為1074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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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冊的商標(見上頁圖)與華誼兄弟的商標有顯著區別。從而走出抄襲的陰影。
這一點值得稱贊、也值得其它企業學習。
(三)、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
金阿歡注冊的第7199523號“非誠勿擾”注冊商標已投入商業使用;江蘇衛視《非誠勿擾》的播出,影響了該商標的正常使用,使之難以正常發揮應有的作用,甚至使相關公眾誤以為金阿歡與被江蘇衛視存在某種聯系,從而使商標專用權受到侵害。金阿歡依法對江蘇衛視的侵權行為提出訴訟、維護其商標專用權。
注冊商標是每個人的自由,維護商標權更是法律明確賦予的權力。金阿歡的維權意識值得我國企業效法、學習。
三、江蘇衛視的商標戰略
(一)江蘇衛視注冊了大量商標,卻棄之不用——著實不該
江蘇衛視在1-45類商品類別全部注冊了 “孟非”商標;“孟非”是《非誠勿擾》欄目的主持人,可以說與該欄目息息相關;但是,江蘇衛視卻沒有使用自己注冊“孟非”商標。
試問:既然無意使用、為何還要在1~45類上注冊?
(二)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江蘇衛視 獲得華誼兄弟的商標授權
江蘇衛視在欄目中使用“非誠勿擾”商標,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其獲得了華誼兄弟的授權。
事實上,直至二審敗訴江蘇衛視也沒有拿出 “非誠勿擾”商標的許可合同和權利證明文件,只提交了“中國商標網”的網頁。
“中國商標網”在《免責聲明》中明確指出:“中國商標網”免費提供商標注冊信息查詢,根據國際慣例,查詢所涉及的商標注冊信息僅供參考,無任何法律效力。
(三)即使獲得華誼兄弟的商標授權,江蘇衛視的使用亦不規范
華誼兄弟注冊的“非誠勿擾 IF YOU ARE THE ONE”組合商標,但江蘇衛視使用的“非誠勿擾”沒有英文部分;即使中文部分,也與華誼兄弟的注冊商標有明顯的差異(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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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衛視和華誼兄弟應當向金阿歡學習:依《商標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改變標志、重新注冊;
(四)商標維權、很不專業——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江蘇電視對金阿歡第10743720號“非誠勿擾”商標提出異議,認為該商標容易與《非誠勿擾》電視節目欄目形成混淆;國家商標局據此異議做出“不予注冊”的決定:金阿歡申請第10743720號商標與江蘇衛視的標識文字相同,且兩者指定的服務項目在服務方式、服務內容和服務對象等方面相似,故被異議商標如果注冊,易使公眾產生誤認。
但江蘇衛視和商標局都忽視了金阿歡在先注冊成功的第7199523號“非誠勿擾”商標。在第7199523號“非誠勿擾”商標存在的情況下,案情發生“逆轉”是必然的:“節目使用的正當性”不復存在;爭議不休的服務方式、服務內容、服務對象是否相似不再成為問題;是否會形成混淆、引起公眾的誤認,江蘇衛視自己作了清楚的交代—— 也為后來的敗訴埋下了伏筆。
戰爭中講究“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商標維權也是如此。江蘇衛視無視金阿歡已經注冊成功的第7199523號商標,在“知彼”方面存在重大缺陷,這樣的維權“很不專業”,其結果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四、小結
通過以上對比,金阿歡和江蘇衛視的商標意識、商標戰略高下立判:
江蘇衛視 “輸在起跑線上”:不僅在注冊、使用、維權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輸掉二審判決之后竟公然宣稱“不改名稱、不變精彩”,更是商標戰略中的“極大敗筆”。
金阿歡依法注冊、依法使用、依法維權,值得我們借鑒和學習。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趙文俠 陸穗峰
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