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什么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新辦申請書》(共4頁,每一頁底部都標有頁數);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委托他人代辦的,要準備委托書(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
3.有效的主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任意一種都可以);
4.經營場所平面布局圖,重點畫廚房(操作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屬于餐飲環節的,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所有人員的健康證明(體檢單位:合浦縣紅十字會醫院、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以上2家任選1家);屬于流通環節的,不需要健康證明;
6.經營場所的合法證明①食品經營者在經營場所外設置倉庫(屬于租賃)的場所使用證明(準備租賃合同以及出租方房產證明,主體資格證明上的地址與房產證上的地址必須一致,若不一致,請居委會、村委會或派出所出具以上兩個地址屬同一地址的證明;)②食品經營者在經營場所外設置倉庫(屬于自有)的產權證明(不動產證明、房產證明、土地使用證、居委會或村委會或派出所出具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