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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拿到工資收入后,單位會代扣代繳稅款。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由于各種因素,工資無法及時發放。在這種情況下,會計應該如何申報繳納個稅?
如何處理不能按時納稅的情況?
如果工資不能按時發放,處理方法如下:
如果一個月的工資沒發,可以申報0工資。在下次補發工資的情況下,公司將在一個月內收到兩個月的工資,應該合并納稅。由于合并繳納個稅,員工將繳納更多的個稅。因此屬于工資補發的情況,建議攜帶相關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說明情況,經批準后分解為屬于代扣代繳稅款的月份。
支付工資的會計分錄。
1.工資累算:
借款:管理費用-工資。
制造成本-工資。
貸款:應付給員工的工資-工資。
2.企業繳納的五險一金:
借:管理費用。
生產費用
貸款:其他應付款-養老/醫療等。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3.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員工工資-工資(應付工資金額)。
信用: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支付的工資)。
其他應付款-養老金/醫療保健等。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4.實際付款:
借款:其他應付款-養老金/醫療等。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