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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參加MBA學習時,費用由企業承擔。能否作為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答:不能作為職工教育經費,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中華全國總工會等部門關于印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和使用管理意見〉的通知》(蔡健〔2006〕317號),
第二條(五)企業職工教育培訓費用包括:1 .入職和轉崗培訓;2.各崗位適應性培訓;3、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養;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6、企業組織的員工培訓費用;7.員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和職業資格認證支出;8.購置教學設備和設施;9.自學成才員工獎勵費用;10、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11、其他與員工教育相關的費用。
企業在社會上參加學歷教育和個人取得學位后參加在職教育,費用應由個人承擔,不能擠占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
MBA是個人教育,不屬于上面列舉的范疇。因此,不能計入職工教育經費。建議將費用作為員工福利或工資薪金處理。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一)項,該費用為職工的就業收入。無論是否記為員工福利,企業都需要根據工資收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