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選擇公司注冊地址?-定頂鳥財稅。
公司注冊地址這個簡單而又必不可少的公司成立要件。公司法規定,“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實收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我們今天聊聊公司注冊地址這個簡單而又必不可少的公司成立要件。
公司注冊地址的選擇
(1)注冊地址的考量因素
公司注冊地址,即公司住所,公司法規定的是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除商業運營相關的考慮因素外,以往選擇公司的注冊地的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是注冊地的稅收優惠、財政扶持及其他可能享有的優惠政策。
之前各地為了吸引企業落戶,競相出臺地方性的稅收優惠與財政扶持政策,導致出現了一些“政策高地”與“稅收洼地”,注冊在此類“政策高地”與“稅收洼地”的企業往往能夠享受此類地方性的稅收優惠與財政扶持政策。
需要提醒的是,國務院2014年11月份曾發布國發62號文,要求對地方政府、各部位制定的稅收、非稅收入、財政優惠政策進行全面清理。然而2015年5月份,國務院另行頒布25號文,明確已經出臺的優惠政策,有規定期限的,按規定期限執行,并聲明暫停執行62號文規定的專項清理工作。
中央、地方及企業之間的博弈決定地方稅收優惠政策的走勢及推進進程。“政策高地”與“稅收洼地”是否能長久,地方稅收優惠和財政扶持政策走向如何,的確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因此,對于早期創業公司,我們還是建議公司首先從在哪里注冊更為利于業務的開展的角度來考慮公司注冊地址的問題。
(2)異地經營的風險
嚴格從合法合規性的角度來看,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地需要一致。如果需要異地經營,建議在異地經營所在地設立分支機構以滿足法律合規性要求。
實踐中,公司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地不一致這樣的情況并不鮮見,究其原因,一方面主管行政機關對此類違規行為的糾察力度不大,另一方面對于早期公司,資產及業務體量不大,這類違規行為的糾正相對比較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