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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創業,除了可以自己注冊一個新公司之外,還可以購買別人想要轉讓的舊公司。如果是通過轉讓他人公司的方式來獲公司的話,免不了要變更公司法人。深圳公司法人變更?看似很平常的事情,但是如果不注意的話新法人要吃大虧。
按公司法規定,如有需要的話可以變更公司法人、公司注冊資本、公司經營范圍等信息。但是公司信息不管怎么變更,不影響公司變更之前的債權債務。打個比方:某公司之前的法人是A,公司欠了很多債務,現在轉讓給了B,B成立這個公司的新法人。公司法人是改變了,但是公司的債務沒有改變。
有些公司在轉讓的時候,擔心因為債務問題轉讓不出去。在找到意向接盤的老板后,兩人商量簽一個所謂合法協議。協議里面申明這個公司之前的債務與深圳市吉邇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接盤的老板沒有任何關系,由之前的法人承擔。白紙黑字,看似有效,其實這個對第三方來說沒有任何法律效應。如果原來的債主來要債,還是會找現在的公司和法人。
此外,如果前任公司法人是公司股東,存在出資不足或者抽資出逃的,即使變更了法人,新法人也需要對法人變更前前法人出資不足問題承擔責任。
深圳公司法人變更后其先前債務誰承擔??我想現在大家心里已經有答案了。在此,小編提醒各位老板如果要代替別人成為某公司新法人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公司原來的債務問題,不要給自己
留下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