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錄
您的電話號碼僅用于注冊登錄,我們采用SSL加密技術,確保您的信息安全,請放心提交。
會員注冊
您的電話號碼僅用于注冊登錄,我們采用SSL加密技術,確保您的信息安全,請放心提交。
為有效防范冒用他人身份證信息進行虛假公司登記,積極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和交易安全,四川省工商局起草了《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實名》
登記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并于7月3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在2018年7月10日前反饋意見。
為有效防范冒用他人身份證信息進行虛假登記,積極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和交易安全,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利益,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實行實名登記制度的決策部署,省工商局擬定了《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實名登記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試行辦法》),現向社會公開發布歡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研究討論,提出寶貴的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公眾可在2018年7月10日前通過以下渠道反饋意見:
1.將意見以信函方式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永興巷15號332室(郵政編碼:610016),并請在信封上注明《實名登記試行辦法》意見字樣。
2.請將您的意見電郵至:scgsqyc@163.com。
聯系:陳亞林電話:028-86510379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ffff text-align: right">2018年7月3日(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 為有效防范冒用他人身份證信息虛假注冊行為,積極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和交易安全,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于實名登記改革的決策部署和《工商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統一規范企業登記注冊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辦字〔2018〕1號)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實名登記,是指登記機關在辦理企業登記注冊有關業務時,使用國家有關部門和登記機關提供的信息技術手段等,依法依規要求當事人提供合法身份證件,并進行查驗和記錄的行為。
相關自然人或企業法人(經營單位)(以下稱實名登記對象)在辦理企業登記注冊業務之前,應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和實名登記制度的要求,使用四川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或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提供的實名驗證系統,實現身份實名認證。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開展企業實名登記試點改革地區的內資公司及分公司設立、變更(備案)、注銷、股權出質等登記事項。
全國統一的身份信息聯網查驗系統建成后,實名登記改革在全省推行實施。
第四條 實名登記的對象包含已經或即將具有股東(不含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發起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董事、監事、經理、聯絡員、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的 代表或理人等身份的自然人。
企業法人(經營單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進行實名登記。
第五條 實名登記對象應在辦理業務之前按以下要求完成實名認證:
(一)辦理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的,實名登記對象為公司股東、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聯絡員
辦理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的,實名登記對象為公司發起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聯絡員
辦理分公司設立登記的,實名登記對象為分公司負責人、聯絡員
(二)辦理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含股東內部股權轉讓備案)的,實名登記對象為股權出讓人、受讓人
(三)辦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的,實名登記對象為擬任法定代表人
辦理分公司負責人變更登記的,實名登記對象為擬任負責人
(四)辦理清算組備案的,實名登記對象為清算組成員
(五)辦理股權出質登記的,實名登記對象為出質人、質權人
(六)辦理公司注銷登記的,實名登記對象為公司股東、法定代表人
辦理所有登記事項,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均應當進行實名認證。
第六條 申請人既可選擇到企業登記窗口進行登記,也可選擇四川省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系統進行登記。
第七條 申請人持文書材料直接到企業登記窗口辦理業務的,在受理審查前,登記機關通過四川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或國家政務服務平臺驗證申請人是否已經通過了實名認證,對于未通過實名認證的申請人,由登記機關業務人員告知申請人需先辦理實名認證。
申請人通過全程電子化系統申報企業登記業務的,實名登記對象應按照全程電子化系統的提示,填寫賬號、用戶名、密碼、姓名、性別、身份證、身份證起始有效期、身份證截止有效期、手機號碼以及驗證信息等信息,并通過實名認證模塊,進行面部圖像信息采集比對,完成實名認證。
實名登記對象身份經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或公證機關公證確認的,由申請人向登記機關提交相應證明文件視為完成實名認證。
第八條 實名登記對象完成實名認證后,申請人應按照提交材料規范,到登記窗口遞交紙質登記材料或通過全程電子化系統提交電子登記材料。辦理登記業務過程中,四川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或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將自動向相關自然人發送在辦業務提示信息相關自然人有異議的應向登記窗口提出異議,登記機關應及時調查處理。
第九條 登記機關對已通過實名認證,且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應依法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頒發營業執照。
第十條 登記機關應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企業的注冊登記、備案信息、股權出質登記信息,在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示。
第十一條 因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登記機關應按《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企業信用監管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和懲戒,并公示處罰結果。
屬于其他行政機關管轄的,應當依法移送其他有關機關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8年 月 日起施行, 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