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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走出去。現在,2018世界杯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中,其中,在中國注冊公司的公司是必不可少的。最顯眼的無疑是體育場周圍映入眼簾的中國企業的廣告。中國企業贊助世界杯,巨額贊助費直接關系到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還可能涉及受益子公司之間的分成。
在2018 fifa世界杯公布的贊助商名單中,中國贊助商約占1/3。
據悉,世界杯的贊助商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國際足聯合作伙伴,有7家合作伙伴,萬達集團是其中之一;第二類是世界杯全球贊助商,贊助商5家,中國企業3家,分別是海信、VIVO、蒙牛;第三類是區域贊助商,包括雅迪、帝派商務男裝和LUCI。公開資料顯示,2018年fifa世界杯各贊助商和中國總共投入了3.6億至4.1億美元。市場研究公司Zenith的調查顯示,2018年世界杯期間各國企業投入的廣告費用總額為24億美元,其中中國企業投入8.35億美元,占比34.79%。
企業贊助世界杯的支出一般屬于廣告費,與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直接相關。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廣告費用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可以扣除超出部分,超出部分可以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扣除。化妝品及銷售、藥品制造、飲料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業務推廣費稅前扣除比例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30%。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對于企業來說,贊助世界杯時,可能不僅僅是簽一份贊助合同,還會有一系列更復雜的安排,時間跨度甚至會超過10年。在這種情況下,贊助世界杯的費用在性質上可能屬于廣告費、版稅或其他費用。如何在稅務合規中處理這些費用,是相關企業需要密切關注的內容。該知情人還透露,在實際操作中,不排除部分企業可以利用世界杯的贊助費進行稅務籌劃,因為贊助費畢竟不是一筆小數目。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企業很有可能會將世界杯贊助費用分攤到一個或多個盈利能力較強的子公司,從而降低整個集團公司。
稅負。本屆世界杯,萬達集團支付的贊助費為1.5億美元。萬達集團下屬商業管理集團、文化集團、金融集團三個集團,各集團內又分為項目系統、商管系統、院線系統、酒店系統等若干個系統。那么,這1.5億美元的贊助費,如
果被定性為廣告宣傳費,就涉及費用分攤的問題。目前企業贊助世界杯等國際賽事的廣告宣傳費支出,主要有三類分攤形式。第一類:全部由集團總部支付并承擔第二類:先由集團總部支付,再根據一定的比例,在各子公司之間分攤第三類:集團總部先與賽事主辦單位(比如奧組委或國際足聯)協商,敲定贊助費金額,然后由集團總部按照一定的分攤比例,向各國(地區)成員企業收取相應的贊助費。
外資企業大多采用第三類分攤方法。某知名跨國企業的稅務負責人表示,他們公司總部設立了一個贊助基金,專門用于贊助奧運會和世界杯等全球性體育賽事。這些基金是根據公司全球收入的一定比例來提取的,各國分公司要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向總部支付這部分基金,其中自然包括來自中國公司的費用。相比較而言,各大全球賽事的中國贊助商,則更多采用第一類或第二類分攤方法。
分攤是合理的,也是合規的。一位資深的稅務專家說。這位專家分析,某個品牌旗下的所有成員企業,都將因為贊助世界杯而從中獲益。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僅由總部來支付并承擔贊助費用,可能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mdash&mdash這就需要找到一種合理又合規的分攤方法。
贊助世界杯等國際賽事的不同企業,在分攤的贊助費時采用的方法和比例不盡相同。對此,有關專家建議,具體采用哪種方法,都要符合企業經營實際,始終堅持獨立交易原則。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相比奧運會,世界杯的廣告效應更強,商業價值更高。德勤會計師事務所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足球是體育產業最大的單一項目,全球年產值超過5000億美元,占體育產值比重超過40%,是世界第17大經濟體。正因為如此,世界杯成了世界各個行業領導品牌的高端俱樂部。根據多家媒體的公開報道,今年贊助世界杯的中國企業,近期銷售量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上漲。
基于此,在實務中,有些企業可能會按照成員企業利潤占全集團利潤的比例,來確定贊助世界杯費用的分攤比例。也有些企業可能會按照成員企業銷售收入占全集團銷售收入的比例,來確定贊助世界杯費用的分攤比例。還有的企業可能采用更為復雜的計算模型,并考慮資產和員工數量等其他因素。無論采用哪種方法,遵守獨立交易原則是關鍵,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位業內人士說。
德勤轉讓定價合伙人賀連堂表示,在考慮到交易各方未來收益與功能、風險匹配的前提下,世界杯贊助費用由集團承擔或是按受益對象分配都是符合稅法規定的。他分析,如果集團總部承擔了全部贊助費用,則說明其承擔了企業的全球營銷功能,那么在利潤分配時,就應享受更多由體育賽事贊助擴大品牌知名度和銷量的利潤。如果贊助費由相應受益主體分攤,那么由體育賽事帶來的品牌營銷超額利潤,也應由各個子公司來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