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是為從事有關經營活動而設立的集體管理組織。有些企業需要大量資金,往往需要外部融資。那么企業之間能不能互相借錢?我相信你會對它感興趣的。下面頂泰律師事務所小編就給大家詳細了解一下這個問題。
1、企業之間能相互借貸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第四條,禁止非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業務。貸款屬于金融業務。因此,非金融機構和企業不得相互借款。相反,會擾亂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擾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實施,削弱國家對投資規模的監管,造成經濟秩序混亂。因此,企業之間簽訂的所謂借款合同(或借款合同)違反了國家法律和政策。
2、公司間借貸,貸款人存在哪些風險?
貸款人可能喪失其擔保權益。在企業間的借貸行為中,由于借款人的主合同無效,擔保無效,這對貸款人來說是一個很大的風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主合同無效或者擔保合同無效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保證人承擔的民事責任不得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因此,一旦認定借款合同無效,作為從屬合同的擔保合同也將被視為無效。如果借款人不能償還本金,貸款人將在一定程度上喪失收回本金的擔保。
3、企業可以通過以下合法途徑實現貸款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關于商業銀行委托貸款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委托貸款是指政府部門、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等客戶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和利率,商業銀行監督、使用和協助收回貸款。商業銀行只收取委托貸款業務的傭金,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因此,企業可以通過委托貸款實現企業融資。
企業可以通過信托貸款實現融資
根據《信托法》和《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實施〈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規定,企業可以通過信托貸款的形式向其他企業借款,實現企業合法融資。
在實踐中,一些企業還通過改變貸款主體、現有的貸后和貸后回購等方式實現融資。
相互借貸的主體往往是銀行與企業,而企業之間的普遍情況是貸不到款。以上就是頂泰律師事務所整理的資料。希望大家在閱讀后有幫助,以上就是企業是否可以相互借貸的相關內容,如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咨詢頂泰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