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遇到交通事故時,如果你的身體沒有受傷,那當然是不幸中的幸事,但是很多交通傷害事故都會造成人身傷害甚至嚴重傷亡。身體傷害最直接的影響就是你不能正常工作。此時休養費的問題非常重要,損失工時的計算也有一個標準。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判斷損失的工作成本是否包括假期
(1) 受害人因殘疾繼續缺勤的,其曠工時間可以計算到殘疾認定日的前一天。期間不扣除周末或法定節假日。
(2)如果損失的工作時間只發生在節假日,一般不允許對損失的工作時間進行賠償;比如國慶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國慶節后恢復正常工作的,一般不允許對損失的工時進行索賠。
換言之損失工時成本的計算包括節假日,但最終成本金額由以下因素確定:
1、損失的時間
2、非持續性延遲
3、缺席時間由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4、因殘疾繼續缺勤延誤時間從受傷和延誤之日起計算至殘疾日的前一天。
受害者因傷死亡
1、賠償范圍從侵權到受害人死亡(或者,在某些情況下,由于受害人的死亡,死亡賠償金已經補償了預期收入)。
2、收入狀況
(1)固定收益組:
損失工時成本=損失工時收入(天/月/年)*損失工時
(2)無固定收益:
過去三年平均損失工作量(受害者三天內的平均收入)
由于各行各業標準不一,同時雙方最終的賠償很容易引發糾紛,特別是曠工時間長,最終成本難以確定,受害人最終將面臨失業風險。此時,有必要請專業的交通事故賠償律師介入。受害人不僅可以咨詢專業律師,如果肇事方對遲延費有疑問,也可以咨詢律師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