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實行企業自查、信息系統核查以及實地核查相互融合的方式。企業自查指的是建企對比資質標準展開自檢并且擔負相關后果。考察核實是指各級主管部門到企業的辦公地點或是建議企業到指定地點,對于企業資質達標情況展開現場核查。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把這看做重點資質核查對象:
1.符合統計標準但是未曾列入統計調查名錄庫,未曾按照時報送統計報表,上報統計數據時適用弄虛作假行為,轉入點調系統但是報送點調數據和統計數據絕不相同的;
2.一年之內爆發過比較小超過質量安全事故或是爆發過兩起超過一般質量安全事故的;
3.資質登記時適用弄虛作假行為的;
4.存在交易外借資格(登記)證書等“掛證”違規違規行為的;
5.無安全性生產許可證或是到期未曾受理沿襲的;
6.于市場檢查之中有圍標、串標、轉包、北航等不良行為的;
7.有積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
8.遭舉報檢舉的;
9.有輕微失信行為或是其它違規違規行為的。
二、建筑資質年審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原資質證書正在、副本;
3.企業章程以及驗資證實;
4.企業組建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供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
5.企業項目經理資格證書、身份證;
6.企業工程技術與經濟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
7.財務決算年報表以及統計報表;
8.代表工程之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完工票據、質量驗收以及安全性評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