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過商標的朋友們應該比較清楚,商標的專用權保護是在哪里注冊申請就在哪里受到保護,一些做得比較大需要遠銷國外的品牌不僅需要在國內注冊,也需要在相應的國家內進行申請保護,那么就需要涉及到涉外商標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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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里很多不了解的朋友會有疑惑,什么是涉外商標呢?涉外商標即是指外國商標所有者在我國申請商標注冊,或者是我國出口的商品在國外進行商標注冊。那么重要的涉外商標注冊有哪些呢?
1、單一國家或地區商標注冊
單個國家注冊是指企業通過代理人或經銷商或其他方式,到國外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辦理商標注冊。我國企業一般可以到巴黎公約成員國或與我國簽訂有商標注冊互惠協議的國家逐一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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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歐盟注冊
歐盟商標是指根據CTMR(歐共體商標條例)規定的條件獲得OHIM(歐共體內部市場協調局)注冊的,在歐盟范圍內有效的,用來識別和區分商品或服務的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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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馬德里注冊
即根據《商標國際商標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商標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的成員國間提交的商標注冊。我們通常所說的商標國際商標注冊,指的就是馬德里商標國際商標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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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洲知識產權組織注冊
非洲知識產權組織是由前法國殖民地中的官方語言為法語的國家組成的保護知識產權的一個地區性聯盟。總部設在喀麥隆首都雅溫得,統一管理其下成員國的商標事務。屬于非知組織的成員國在商標領域內是完全受非知組織約束的,它們沒有各自對應的獨立的商標制度,所以并不存在逐一國家注冊的可能性,只能通過非知組織進行相應的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