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商標注冊優先權相信很多人為此并不太了解。那如何理解商標注冊優先權?而什么人在申請注冊商標時能夠享有商標注冊優先呢接下來就和小編一起來詳細了解一下吧。
其具體指的是在別人申請商標注冊前已應用與申請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在該商標被審批注冊后,在先應用人享有在固有范疇內繼續應用其商標的權利。
有兩種情況:
1、依據第一次申請優先權:在海外申請注冊起六個月內,又在國內申請注冊的;
2、依據展會的優先權:在我國政府認可的國際展會上初次應用的商標,自展出起六個月內在國內提交申請的。
會在我國實施申請在先原則,一般情況下誰先提交申請并取得申請書,到底誰享有在先申請權呢?。
為什么說一般情況下呢?
如牽涉到商標權利糾紛還要參考下列情況,在此就不抄錄條款了,簡短截說:
1、別人商標未注冊但是不是已具備一定影響力;
2、你是不是與別人有相關業務和合同往來,而且在別人未注冊的情況下你注冊了他的商標;
3、別人商標是不是在其他類別上注冊而且為馳名商標。
盡管在我國商標法以申請在先為原則,與此同時也會考量在先使用的正當性,防止不正當申請的發生。但為防止他人搶注,引起不必要的爭端甚至大額賠付,為了讓企業更長遠的發展考慮,一般都是建議商標先行!
上述就是有關商標優先權與商標注冊流程的相關內容的介紹了。只不過絕大多數的商標申請人并不擁有享受商標優先權的權力,因而要是有好的商標一定要第一時間申請,由于商標申請的時間巨長,在不被駁回的情況下,都需要一年上述的時間!如果對商標注冊、工商注冊有疑問的,能夠隨時咨詢在線客服,會馬上安排資深商標注冊顧問給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