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的復審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6:16
? 當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在專利申請審查過程中作出的決定不服,也可以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專利復審請求。專利復審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審批專利的質量,給予當事人依法申訴的機會,維護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的正當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專利復審委員會,負責專利復審事宜。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復審申請復審后,作出決定,并通知專利申請人。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關于駁回其專利申請決定不服提起的復審申請,經復審后仍不服決定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 應當注意的是,復審程序是專利審批流程中的一個獨立的法律程序,它實質上是一種監督程序。設置復審程序的目的是檢查專利局或審查員所作出的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是否正確,是否符合《專利法》的規定,以及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否由于專利局工作人員違法或處理不當而受到侵犯。因此,并非所有的專利申請都需要經過復審程序。
??? 依照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啟動專利申請的復審程序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 1.專利復審只能針對專利申請人的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的決定
??? 專利復審只能針對專利申請人的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的決定,而對國家知識產權局或者有關部門作出的其他決定或者通知不服,如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不予受理”、“視為撤回”、“視為未提出”的通知或決定不服而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復審的,專利復審委員會不予受理。申請人應當依照“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行政復議規程”的規定,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該決定或者通知進行復議。
??? 2.專利申請人依法提出了復審請求
??? 請求復審的當事人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據。復審請求書不符合規定格式的,復審請求人應當在專利復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該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
??? 3.專利申請人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復審請求
???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超過3個月期限不提出復審請求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