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權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6:18
??? 《專利法》第10條第1款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依法轉讓。”因此,發明創造完成后發明人或設計人或者依法享有專利申請權的單位可以依法轉讓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授予后,專利權人可以依法轉讓專利權。
???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的技術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或者專利權轉讓合同屬于技術轉讓合同,應當符合《合同法》的規定。轉讓人與受讓人的權利和義務由合同約定。??? ‘
??? 1.專利權轉讓合同
??? (1)專利權轉讓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 專利權轉讓合同是轉讓方將其所有的發明創造專利權移交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的合同。
??? 除具有技術轉讓合同的一般特征外,專利權轉讓合同還具有如下特征:
??? 第一,專利權轉讓合同的標的是專利權。專利權轉讓合同的標的既不是技術秘密,也不是專利申請權,而是已經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成果。這是專利權轉讓合同和技術秘密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區別所在。
??? 第二,專利權轉讓合同轉讓的是專利的所有權。專利權是發明創造的權利人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對技術成果的專有權。《專利法》第10條規定,專利權可以轉讓,明確賦予了專利權人轉讓其專利的權利。但與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不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轉讓的是實施權,專利權轉讓合同轉讓的是專利的所有權?
??? 第三,專利權轉讓合同必須經過專利行政部門登記方才有效。《專利法》第10條規定,轉讓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需要注意的是,為保護民族產業,專利法同時規定,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 (2)專利權轉讓合同的效力,
專利權轉讓合同的效力主要涉及讓與人和受讓人的權利義務。
??? 專利權轉讓合同中讓與人的主要義務,即受讓人的主要權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①提供專利技術的有關資料。讓與人應當將專利權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移交給受讓方所有或者持有。在移交專利權時,讓與人應當將有關的技術情報和資料提供給受讓方,以便受讓方能夠及時準確地掌握該專利技術,有效地實施其專利權。如果需要,讓與人還應提供必要的指導。
??? ②保證專利的真實、有效。《合同法》第349條規定:“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擁有者,并保證所提供的技術完整、無誤、有效,能夠達到約定的目標”。
??? 受讓人的主要義務,即讓與人的主要權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①依照合同規定支付價款。專利權轉讓合同的受讓人應向讓與人支付專利權轉讓費。延遲支付價款,應補交使用費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如果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返還專利權,交還讓與人的技術資料,并賠償損失。
??? ②實施專利技術的義務。專利權轉讓后,受讓人即成為專利權人,因而依法負有實施專利的義務,包括自行實施或許可他人實施。這首先是法律規定的義務。其次,在采取提成支付的付款方式時,受讓人實施專利的情況直接決定讓與人的利益,因此讓與人必定要求受讓人承擔實施專利的義務。
??? 對專利權轉讓合同效力的認識還應當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 第一,專利權轉讓合同對其簽訂前專利權人實施專利技術的行為以及已經簽訂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效力的影響。
??? ①根據《專利法》第58條的規定,訂立專利權轉讓合同前,轉讓方已經實施發明創造的,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在合同成立后,轉讓方應當停止實施。在訂立專利權轉讓合同以前,轉讓方已經實施或者正在實施此專利技術的,在訂立專利轉讓合同時,當事人應當約定轉讓方是否可以繼續實施該專利技術,如果可以,應履行哪些手續。
??? ②根據《專利法》第59條的規定,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影響轉讓方在合同成立前與他人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效力。除合同另有約定以外,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所約定的權利與義務由專利權轉讓合同的受讓方承受。在訂立專利權轉讓合同以前,轉讓方已經與他人就該項專利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并正在履行的,在訂立專利權轉讓合同時,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原實施許可合同中的權利義務的處理辦法;如當事人未作出此約定的,那么該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所約定的權利與義務由專利權轉讓合同的受讓方承擔。
??? 第二,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對專利權轉讓合同效力的影響。
??? ①專利權轉讓合同生效前專利權被宣告無效。有效專利權的存在是專利權轉讓合同簽訂的前提,專利權轉讓合同生效前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將導致專利權轉讓合同的無效,讓與人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 ②專利權轉讓合同履行完畢后專利權被宣告無效。根據《專利法》第47條的規定,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對在宣告專利權無效前已經履行的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專利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如果專利權轉讓人不向專利權受讓人返還專利權轉讓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專利權轉讓人應當向專利權受讓人返還全部或者部分專利權轉讓費。
??? ③在專利權轉讓合同生效后履行完畢前專利權被宣告無效。一般認為,保證專利的真實、有效是專利權轉讓合同中讓與人的主要義務,在專利權轉讓合同尚未履行完畢時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讓與人應承擔違約責任。讓與人應當向專利權受讓人返還全部或者部分專利權轉讓費,其返還的具體數額可根據轉讓的期限、受讓人許可他人實施專利情況以及本人實施專利情況等因素綜合考慮。①
??? 2.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
??? (1)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概述
???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是指讓與人將其對特定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支付約定價款的合同。
???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除具備技術轉讓合同的一般特征外,還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 ①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轉讓的標的是專利申請權,即轉讓就特定發明創造向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權利。
??? ②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必須經過特殊的法律程序才能生效,即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后生效。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 (2)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效力
??? 與專利權轉讓合同的效力一樣,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效力也是涉及讓與人和受讓人的主要權利義務。
???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中讓與人的主要義務(即受讓人的主要權利)包括以下方面:
??? ①向受讓方轉移專利申請權。除非合同因受讓方違約等原因解除,讓與人不能再行使申請專利的權利。讓與人違反合同自行申請專利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 ②向受讓方提供申請專利和實施發明創造所需要的技術情報和資料。這是為了保證受讓方行使申請專利的權利及有效實施受讓的技術成果的根本要求。
??? ③保密義務。由于在專利申請內容公布之前,提出專利申請的技術成果從本質上屬于技術秘密。為保護受讓人的合法權益,讓與人應對申請專利的技術承擔保密義務。讓與人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受讓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中受讓人的主要義務(即讓與人的主要權利)是向讓與人支付合同約定的價款。否則,應按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讓與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①的規定,在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法律關系中,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 第一,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當事人以專利申請被駁回或者被視為撤回為由請求解除合同,該事實發生在依照《專利法》第10條第3款的規定辦理專利申請權轉讓登記之前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發生在轉讓登記之后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 第二,專利申請因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成立時即存在尚未公開的同樣發明創造的在先專利申請被駁回,當事人依據《合同法》第54條第1款第(2)項的規定請求予以變更或者撤銷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 第三,訂立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前,讓與人自己已經實施發明創造,在合同生效后,受讓人要求讓與人停止實施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 第四,讓與人與受讓人訂立的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不影響在合同成立前讓與人與他人訂立的相關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或者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的效力。
???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專利法實施細則》第14條規定,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由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批準。為此,國家知識產權局就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審批和登記事宜于2003年12月26 El頒布《國家知識產權局第94號公告》規定:
??? 第一,若待轉讓的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涉及禁止類技術,根據《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①的規定予以禁止,不得轉讓。
??? 第二,若待轉讓的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涉及限制類技術,當事人應當按照《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技術出口審批手續;獲得批準的,當事人憑《技術出口許可證》到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
??? 第三,若待轉讓的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涉及自由類技術,當事人應當按照《技術進出I=I管理條例》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管理辦法》②的規定,辦理技術出口登記手續;經登記的,當事人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或者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書》到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