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糾紛的種類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0:35
? 知識產權糾紛的種類不同,糾紛的解決途徑也不同。
? 以知識產權糾紛的性質為依據,可將知識產權糾紛分為知識產權行政糾紛、知識產權民事糾紛和知識產權刑事糾紛。這一劃分的意義在于。三種糾紛適用的處理程序不同,有關當事人在處理程序中的權利義務也不同。如知識產權行政爭議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解決,不適用調解;知識產權民事糾紛則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可適用調解;而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則只能通過刑事訴訟程序解決。
??? (一)知識產權行政糾紛
??? 知識產權行政糾紛,是指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與知識產權權利人、使用人以及其他單位或個人在知識產權管理過程中就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是否適當而產生的爭執。
??? 在知識產權行政糾紛中,版權管理部門、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依法具有知識產權管理職責的行政管理機關始終是糾紛中的一方,被管理的知識產權權利人、使用人、侵權人等是糾紛的另一方。這種糾紛的內容是雙方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是否適當而產生分歧。所謂具體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者個人在行政管理活動中行使行政職權,針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就具體事項,作出的有關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單方行為。
(二)知識產權刑事案件
指作為被害人的知識產權權利人、行使國家公訴權的人民檢察院和作為被告人的知識產權侵權人之間因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以及罪輕、罪重而產生的爭議。我國的刑事訴訟案件包括自訴案件和公訴案件兩大類。在刑事自訴案件中,知識產權權利人一般是被害人,是原告;知識產權侵權人一般是被告。被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提起知識產權刑事訴訟,要求法院通過刑事訴訟程序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對于較為嚴重的知識產權犯罪,應由人民檢察院作為國家公訴機關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提起知識產權刑事訴訟。
??? (三)知識產權民事糾紛
??? 指平等主體的知識產權權利人與其他單位或個人之間就有關知識產權民事權利義務關系而發生的爭執,是知識產權糾紛的最主要類型,其主要表現形式有:
??? 1.知識產權權屬糾紛。即平等主體之間就知識產權歸誰享有的問題而產生的分歧。如單位與其職工之間有關職務智力成果和非職務智力成果的爭議,合作開發者之間因合作開發智力成果而產生的權利歸屬爭議,委托開發者與受托人之間就有關智力成果知識產權的歸屬而產生的爭議等。
??? 2.知識產權合同糾紛。即合同當事人之間在知識產權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等活動中對合同權利義務關系產生的爭議。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合同主要有智力成果開發合同、知識產權轉讓合同、知識產權使用許可合同、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等。在這些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等活動中,有關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合同條款的解釋、合同的履行狀況、違約行為的處理等內容如有不同認識就可能產生糾紛。
??? 3.知識產權侵權糾紛。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侵犯知識產權而與知識產權權利人產生的侵權責任、賠償數額等方面的爭議。侵權糾紛可能發生在知識產權權利人與其他不特定的任何人之間,因此侵權糾紛是最普遍的知識產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