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高積木作為3D商標被取消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1:09
德國聯邦法院裁定,在其樂高積木的上側具有獨特的毛排列方式,因此不能作為游戲積木的三維商標加以保護(I ZB 53/07和55 / 07)。
樂高積木已于1996年在德國專利商標局注冊為三維商標。現在法院裁定,樂高積木的形狀必須保持自由,以利于競爭者的利益,因為樂高積木的主要元素磚是達到技術效果所必需的。法院的重點僅放在磚的上側夾緊毛刺上。磚塊本身的塊狀形式應視為此類磚塊玩具的“通用形式”,根據本節的規定,不能將其作為商標進行保護。3段。2號?1個德國商標法(MarkenG)。但是,毛邊與樂高積木的內表面一起只能起到夾緊作用。磚塊缺乏任何其他非技術性的構成標準。根據秒。3段。2號?根據《德國商標法》第2條,僅由獲得技術成果所需的形狀組成的標志不能作為商標加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