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商標局今天上午在商標大樓召開新聞發布會,就日前正式印發的《關于深化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切實提高商標注冊效率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行介紹解讀。
《意見》出臺背景
2013年以來,隨著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我國市場主體大量產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增強,商標申請量以年均25%的速度遞增。2016年申請量為369萬件,占當年世界商標申請總量的40%,是美國的近7倍、日本的25倍、韓國的18倍,預計今年將達到550萬件。面對嚴峻形勢,工商總局積極應對,多措并舉,2013年實現審查周期10個月,比2008年縮短了26個月。自2014年實施的商標法規定審限以來,商標審查周期嚴格控制在9個月以內。
2016年4月25日李克強總理在考察四川雅安市政務服務中心時對
商標注冊便利化作出重要指示后,工商總局堅持問題導向,2016年7月14日研究出臺了《關于大力推進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的意見》,全面、主動、有力地推動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實施一年多來,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一是拓展商標申請渠道,陸續設立地方商標受理窗口105個,49個質權登記窗口,并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商標審查協作中心,重慶商標審查協作中心也將于近日掛牌運行,截至10月27日,提前2個月實現了今年年底前將商標注冊審查周期由法定9個月縮短至8個月的階段性目標;
二是擴大網上申請范圍,商標網上申請比例由2013年的62.5%提高到今年的85.45%,11月6日電子公告正式上線,縮短商標注冊時間1--1.5個月;
三是優化申請手續流程,精簡了部分商標申請、商標異議、地理標志注冊申請、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的材料和手續,受理通知書由6個月縮短到3個月之內。
總體來看,商標改革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我國9個月完成商標審查的審限規定已接近國際先進水平,處于發展中國家領先地位,如美國7--11個月,日本7個月,新加坡6個月,俄羅斯13個月,印度21--34個月。但是與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與企業創新創業的需求相比,還存在差距,制約提高商標注冊效率的深層次矛盾亟需加以解決。為解決上述矛盾,必須要出臺一大批力度更大、要求更高、舉措更實的舉措,必須要付出更為艱巨、更為艱苦的努力。
《意見》起草過程
李克強總理、王勇國務委員分別于今年9月5日、9月4日對商標工作作了重要批示后,總局黨組高度重視,第一時間部署落實,張茅局長、劉俊臣副局長多次聽取匯報、作出批示,要求商標局等有關部門迅速行動,采取有力舉措,繼續深化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切實提高商標注冊效率,進一步回應社會關切,滿足社會訴求,激發市場活力。商標局專門成立了起草小組,經過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市場主體、商標代理機構的意見和建議,先后經過兩次提交總局黨組會專題研究, 2017年11月14日,工商總局正式印發《關于深化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 切實提高商標注冊效率的意見》。
總體思路和框架
《意見》按照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的精神和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深入推進“放管服”,圍繞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深化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完善商標審查體制機制,聚焦國際領先水平,促進商標審查質量和效率全面提升,有效應對商標注冊申請量高速增長的趨勢,進一步縮短商標審查業務周期。
《意見》明確指出要在2018年底前實現以下目標: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發放時間壓縮到1個月,商標注冊審查周期壓縮到6個月,商標轉讓審查周期壓縮到4個月,商標變更、續展審查周期壓縮到2個月,商標檢索盲期壓縮到2個月。
《意見》全文共分為7個部分,從6個方面提出了20條深化改革的具體措施。
任務措施
為了實現改革目標,《意見》聚焦社會關切問題,在原便利化改革意見的基礎上,進一步突出深化改革的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