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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低于規定標準,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相關納稅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問: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是否免征增值稅?
答:如果是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在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的月份不能享受免稅政策。如果是按季度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季度內某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可以按規定享受免稅政策。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問題?
問: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開具專用發票需要交稅。開具專用發票如何納稅?
答:根據現行政策,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應的稅額需要計算繳納增值稅。
問: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他們是部分納稅還是全額納稅?
答: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如果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需要按銷售額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問: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免稅標準提高到10萬元后,保險代理人能否為保險企業提供保險代理服務?企業為保險代理人代收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時能否適用免稅政策?
答: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免稅標準提高到10萬元的政策,也適用于為保險企業提供保險代理服務的個人保險代理人。同時,保險公司仍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5號)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匯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可按規定適用免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