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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應當在納稅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納和應退的企業所得稅。因此,會計必須在每年的5月31日前完成企業的匯算清繳,此時將對相關的納稅情況進行調整并進行相關的會計處理。需要調整上一年的賬目怎么辦?
上年進項稅調整的會計分錄。
由于企業所得稅是按月或按季預繳的,需要在匯算清繳時繳納,所以我們要結轉以前的稅額。
1應計額
借:上年損益調整。
貸方: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支付。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3結轉利潤。
借款: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方:上年損益調整。
如果應納稅所得額少于已預繳的稅款。
1應計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方:上年損益調整。
2結轉利潤。
借:上年損益調整。
貸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經稅務機關審核后,退還多繳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貸方: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如果企業不退還多繳的稅款,也可以用來抵扣下一年度的預繳稅款。
借:所得稅
貸方: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以上是最終結算的相關會計分錄。雖然最終結算的業務量對于會計來說很大,但是可以對企業的賬目進行自查。如有誤差,可及時調整。避免未來企業出現財務漏洞。出具結算報告后,可以降低企業賬戶去年被稅務抽查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