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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計劃在直播平臺上進行抽獎。如果抽到一等獎的車,中獎者可以半價購買。如果抽取二等獎禮物,直接贈送品牌手機。我們需要為獲勝者申報個人所得稅嗎?稅率是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于促進會展業企業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1 .企業在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向個人贈送禮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個人所得稅:1 .企業通過價格折扣和折扣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
因此,一等獎獲得者可以半價購買汽車,這是一種銷售折扣,不需要代扣所得稅。
根據上述通知第二條第三點:2。企業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贈送禮品,取得所得的個人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贈送禮品的企業代扣代繳;3.企業對累計消費達到一定金額的客戶給予額外抽獎機會,個人中獎收入按“意外所得”項目全額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所以直接給二等獎獲得者一部手機,獲獎者是偶然所得,需要繳納20%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