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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用拆遷補償款購買新房,是否不需要按規定繳納契稅?
答:購買新房是否需要拆遷補償款繳納契稅,要看情況。
根據財稅〔2012〕82號文第三條規定,征收居民個人房屋并獲得貨幣補償,貨幣補償用于購買新房。購房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新購房屋免征契稅;購買價格超過貨幣補償的,差額部分征收契稅。
因此,如果個人用補償款購買新房,且新房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款,那么新房免征契稅;否則需要按差額繳納契稅。
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于企業售后回租融資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82號)。
三、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有關規定征收住宅房屋。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征收而選擇貨幣補償方式重新購買房屋,且房屋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新購買的房屋免征契稅;購買價格超過貨幣補償的,差額部分征收契稅。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征收而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未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的,新調換的房屋免征契稅;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并按規定對差價征收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