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錄
您的電話號碼僅用于注冊登錄,我們采用SSL加密技術,確保您的信息安全,請放心提交。
會員注冊
您的電話號碼僅用于注冊登錄,我們采用SSL加密技術,確保您的信息安全,請放心提交。
眾所周知,當個人收入達到一定的標準金額時,就需要按照規定繳納一定比例的個稅。很多人不確定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丁丁·伯德將在下面向你詳細解釋。
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是個人取得的全部收入扣除稅法規定的項目或者扣除項目后的余額。
(一)收入形式。
個人取得的應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
(二)費用扣除的方法。
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除特殊項目外,一般允許從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減除稅法規定的扣除或者扣除項目,包括取得收入所必需的成本或者費用,只對扣除費用后的余額征稅。
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是按項目確定,按類別扣除。根據收入的不同情況,實行三種扣除方法:固定費率、固定費率和會計核算。
淺談個人所得稅的申報。
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代扣代繳;二是自行申報納稅。此外,一些地方為了提高稅收征管效率,方便納稅人,對部分應稅所得項目實行委托征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一)年收入12萬元以上;
(二)在中國境內兩個以上地方取得工資、薪金的;
(三)從境外取得收入;
(四)沒有取得應納稅所得額的扣繳義務人;
(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納稅期限
一般情況下,納稅人應在次月7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收入并繳納稅款。
納稅期限的最后一天為法定節假日,節假日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天。納稅人有困難,不能按期申報納稅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延期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