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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將于2021年6月底完成。雖然每個人都處理申報,但有些朋友仍然不清楚申報過程。丁丁·伯德將在下面向你詳細解釋。
個人所得稅的最終結算是什么?
是指在居民個人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產補空白,匯總收支,按年核算,多退少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2號)第一條規定:“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收入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提交《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申報表》。如果地稅APP有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功能,可以直接在稅務APP上申報。
申報過程
以稅務APP為例,具體申報操作如下:
1.下載稅務APP,按照頁面提示注冊登錄,已經注冊的直接登錄;
2.在稅務APP首頁點擊“我要交稅”或“綜合所得年度結算”進入申報頁面;
3.閱讀申報說明,根據年收入選擇簡易申報和標準申報(年收入不超過6萬的簡易申報和年收入超過6萬的標準申報);
4.檢查所有數據是否正確。如果正確,點擊“提交申報”:如果有應納稅款且不滿足免稅條件,需要點擊“立即納稅”進行納稅;如果您繳納的稅款較多或者符合退稅條件,可以點擊申請退稅。
5.然后選擇一張銀行卡/添加一張銀行卡完成申請。經稅務檢查和國庫處理后,稅款將退還至指定的銀行卡賬戶。
個人所得稅需要結算繳納的情形是:
1.綜合所得從兩地以上取得,綜合所得減專項扣除的年收入余額超過6萬元的;
2.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的一項或者多項所得,綜合所得減去專項扣除后的年收入余額超過6萬元的;
3.納稅年度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的;
4.納稅人申請退稅。
無需進行個人所得稅結算:
1.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補稅金額再多也不需要辦理;
2.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無論綜合所得年收入多少,均無需申請;
3.預繳稅額與年度稅額一致;
4.納稅人自愿放棄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