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撤銷的后果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2:21
? 針對各種情形而被撤銷的注冊商標,視為自始無效。
? 以 “福爾摩莎”注冊商標為例。該商標自1998年7月28日被核準注冊后,該商標即成為注冊商標,依法產生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 但是,南于該商標有損我中華民族的尊嚴,違反我國《商標法》第10條的相關規定,因此,2007年9月6 13,商標局依職權將該注冊商標撤銷。
??? 該注冊商標雖然是2007年9月6日被撤銷的,但是,其效力將追溯至1 998年7月28日,即該注冊商標從1998年7月28 13就不能成立,不受保護。
??? 同學們會說,這有什么意義呢?意義非常重大。例如:2001年3月24日,某飾品公司在其生產的珠寶飾品上使用了“福爾摩莎”商標,并未經“福爾摩莎”商標注冊人的許叮。根據我同《商標法》第52條規定,該飾品公司侵犯了該“福爾摩莎”商標專用權。2005年4月10日。“福爾摩莎”商標注冊人向法院起訴,要求該飾品公司停止侵害,賠償損失。這場官司一直到2007年9月6 13前還未結案。
??? 如果“福爾摩莎”注冊商標不被撤銷,? “福爾摩莎”商標注冊人勝訴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是,2007年9月6 13,商標局撤銷了該注冊商標,其效力追溯至1998年7月28 13,即該注冊商標從來就不成立.因此.該飾品公司就沒有侵犯“福爾摩莎”商標的々用權,不必承擔侵權責任。
??? 當然,在這件具體案件巾,因為“福爾摩莎”商標有損我巾華民族的尊嚴,不能被核準注冊。同樣的,任何人也不可以將它作為商標使用。因此,盡管該飾品公司的行為不構成侵權,但仍然不可以再使用該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