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國際保護規則從實體到程序的一體化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2:28
???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管理的《巴黎公約》和們白爾尼公約》,主要規定了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實體內容,較少涉及知識產權實施程序的規定,尤其是缺乏必要的執法措施和爭端解決機制,以至于一些條約成為沒有足夠法律約束力的“軟法”。在知識產權實施方面,上述公約并無統一的國際規則可供遵循,主要由各締約方通過國內立法采取種種措施,制裁侵權行為。這就使得知識產權往往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保護,且因國而異,不能實現一體的保護。
??? 與上述情形不同,世界貿易組織作為“經濟聯合國”的國際組織,超越各國立法者的主權管轄,成為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的新的主導者和制訂者。其管轄的TRIPs協議改變廠以往國際公約注重協調的傳統,從實體到程序實現了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的一體化。
在實體性規范方面,TRIPs協議主要規定了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標準。具體表現為:
??? (1)權利范圍的拓展c在著作權與鄰接權領域,將計算機軟件與數據庫作為文字作品給予保護,新增加了計算機作品、電影作品、錄音制品的出租權;在商標權領域,規定具有“識別性”的任何標記或其組合在一般情況下均應能獲得商標注冊,對馳名商標予以特別保護,并將馳名商標的適用范圍擴大到服務商標;在地理標記權領域,要求成員負有禁止混淆地理標記(尤其是在酒類或酒精類商品上)的義務;在外觀設計權和專利權領域,授予權利人以進口權;在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領域,規定的保護范圍超出了布圖設計和由布圖設計構成的電路本身,進而延伸到使用布圖設計的物品;在商業秘密權領域,規定此類知識產權保護應涉及藥品和農業化學產品。
??? (2)保護期限的延長。包括計算機軟件在內的作品的著作權保護期限至少為50年,專利權保護期限不少于20年,工業品外觀設計權保護期限不少于10年,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保護期限亦不少于10年。
??? (3)對權利限制進行限制。盡管該協議允許成員基于社會公益、防止權利濫用等考慮,對知識產權進行限制,但同時又對這種權利限制給予反限制,即明確要求權利限制不得與權利的正常使用相沖突,不得損害權利人的利益,不得損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 在程序性規范方面,TRIPs協議強化了知識產權的執法程序和保護措施,以促使各締約方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實施。其主要內容是:
??? (1)司法復審制度。即對于行政性的終局決定以及至少是對案件的初審司法判決的法律問題,訴訟當事人有權提請司法復審。
??? (2)民事程序:即實行公平、公正的民事程序,要求保障被告的訴訟權利,允許當事人聘請律師參與訴訟,保證當事人證明權,對秘密信息進行識別和保護。
??? (3)損害賠償。即司法當局有權命令侵權人向知識產權人支付足以補償其損失的損害賠償金。
??? (4)臨時措施‘即司法當局或行政當局對于“即發侵權”之類可預見到又并非無根據推斷出來的侵權準備活動,采取訴前禁令、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的“臨時措施”。
??? (5)邊境措施。即由司法當局對進出口的侵權產品采取由海關執行的中止放行的措施。
??? 總之,TRIPs協議首次將原本屬于國內立法的知識產權保護的實施程序,轉化成為公約規定的國際規則,從而使它們與實體規范一起成為各締約方必須嚴格履行的國際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