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秘密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2:33
你們可能都遇到過父母翻抽屜或書包,看考試成績或試卷而感到不愉快的事。你們為什么對父母的這種做法反感呢?其原因在于你們父母的做法侵入了你們的私人空間,讓你覺得你在父母面前是透明的。事實上,父母這樣做都是為你們好,但你們并不領情。從法律上來講,你們父母的做法的確是錯誤的,他們不應當偷窺你們的隱私,他們應當尊重你們。
??? 商業秘密,實際上與個人隱私屬于同一性質的權利,它是企業的“隱私”,法律為它提供保護。具體來說,商業秘密是企業擁有的、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經濟價值,并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信息。
??? 對商業秘密的保護,主要有四種方法:一是以合同法保護:二是以財產法保護;i是以侵權法保護;四是以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我國是以《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為主,也可以采用合同法、侵權法等進行保護。
??? 除了上述七種類型的知識產權之外,世界各國所保護的知識產權還有許多種類,例如:我國制定的《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為植物新品種提供法律保護;歐盟為數據庫提供專門保護;印度為傳統知識提供法律保護;還有許多國家和地區為域名提供保護等。
??? 到目前為止,世界各個國家和地區所保護的知識產權究竟有多少種.尚沒有達成共識。知識產權體系是一個開放的體系。,在知識產權制度誕生之初.知識產權體系巾主要有版權、專利權和商標權,后來又加入商業秘密。1967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締結的《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明確規定了七種類型的知識產權,同時規定了一個開放性條款,要求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同為“在工業、科學、文學或藝術領域里一切其他來自知識活動的權利”提供保護。根據這個開放性條款的規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一直在努力尋求各種可能獲得并應當給予保護的知識產權新類型,例如:民間文學、傳統知識等。并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所有成員國進行協商。到目前為止,盡管已經出現了許多新型種類的權利,但已經達成共識的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