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志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2:35
你們吃過“哈密”瓜嗎?吃過“煙臺”蘋果嗎?喝過“西湖”龍井茶嗎?
??? 在此,? “哈密”、? “煙臺”和“西湖”等都是一些地理名稱,它們分別在新疆、山東和浙江。如果不是將它們分別與“瓜”、? “蘋果”和“龍井茶”相聯系,它們就只是一個地理名稱,與北京、上海、武漢、廣州等沒有什么區別。現在,我們將“哈密”與瓜、? “煙臺”與蘋果、? “西湖”與龍井茶聯系在一起,? “哈密”、? “煙臺”和“西湖”就不只是一個單純的地理名稱了,而是一個應當受知識產權保護的地理標志。
??? 那么,在什么情況下,一個普通的地理名稱能夠變成受知識產權保護的地理標志呢?如果一個地理名稱與某一種產品相聯系,指示這種產品來源于這個地區,而且這種產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主要南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那么這樣的地理名稱就成為一種地理標志,應當受知識產權保護。
??? 在我國,目前有兩種方式為地理標志提供法律保護:第一種方式是將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注冊,第二種方式是南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進行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登記為地理標志提供法律保護。這兩種方式可以同時進行,也可以分別進行。換一句話說,地理標志所在地區的企業、行業協會、政府機關或者其他團體,既可以單獨地將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申請商標注冊和單獨地進行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登記,也可以同時進行商標注冊和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