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須依據法律的規定而產生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2:48
我國古代有四大發明,即造紙術、活字印刷術、指南針和火藥。,這四大發明對科學技術的進步產生了重大推動作用,為人類文明作出了杰出貢獻。但是,由于我國當時沒有專利制度,所以,這四大發明都沒有成為專利,被當時人們自由使用。
??? 這樣的實例告訴我們,人類的智慧是大自然賦予的,但人們利用其智慧創作的成果并不能由大自然賦予知識產權,而應當由法律規定。
??? 知識產權須依據法律的規定而產生,其包含以下內容:
??? (一)沒有知識產權法的規定,任何智慧創作物都是人類的公共產品,人們可以自由利用,創作者無權阻止他人使用。例如:我同古代有四大名著:? 《西游記》、? 《水滸》、? 《i國演義》和《紅樓夢》,因為當時沒有著作權制度,它們的作者就沒有著作權,當時的人們就可以自由翻刻、印制和傳播。現在,我國有著作權制度,保護作者的著作權,因此,根據此四大名著改編拍攝的電視連續劇,就受著作權保護;未經著作權人授權,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 (二)法律明確規定不適用的對象,就不能產生相應的權利。例如:我國《著作權法》第5條規定,國家和地方制定的法律、法規、規章、條例等不適用著作權法,所以,它們不能依法產生著作權。又如:我國《專利法》第25條規定了5種不適用不可專利的對象,那么,它們就不能被授予專利權。
??? (三)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保護的對象,不能產生相應的知識產權。例如:我同《商標法》沒有規定音響商標和氣味商標可以作為商標使用。更沒有規定它們可以申請注冊,因此,這樣的商標在我國不受保護。但是,有的國家明確規定音響商標和氣味商標可以受保護。
???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在沒有知識產權制度的情況下,一切智慧創作物都不能受法律保護;在有知識產權制度時,并不是一切智慧創作物都能產生相應的權利。具而言之,智慧創作物能否產生相應的知識產權得由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