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注冊了我的商標!怎么辦?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3:44
對于采用或使用商標很長時間的公司或組織而言,后來得知另一實體已采取步驟申請和/或注冊具有相同名稱的聯邦商標的情況并不罕見。或徽章。這在主要在本地開展業務的公司和組織中尤其常見。在某些外國司法管轄區中,未提出申請可能意味著原始的非本地本地用戶現在面臨商標侵權的責任。幸運的是,對于俄亥俄州的企業,聯邦和州法律保護未注冊的商標所有者。
根據聯邦法律,聯邦商標注冊所提供的海岸到海岸專有權的法律推定可以與另一用戶在提供商品或服務中曾使用過商標的證據相抵觸。這個所謂的“習慣法”使用者在其較早使用的地理范圍內擁有較高的要求權,甚至可以根據聯邦《蘭納姆法》和類似的州不正當競爭法規提起訴訟。此外,普通法使用者還可以在其與美國專利商標局進行的對抗性訴訟中,使用其優先權要求對聯邦注冊提出異議。?
盡管在必要時仍可以使用這種對抗性選擇,但商標爭議當事人通常會發現他們可以在庭外解決分歧。
在開始對抗之前,俄亥俄州的普通法商標所有人應首先考慮聯邦注冊是否造成了實際沖突。商標侵權是從相關商品或服務的普通消費者的角度進行判斷的。測試的是,在這樣的消費者心中是否會出現“混亂的可能性”。法院在作出這一裁決時采用了多因素檢驗。在控制俄亥俄州聯邦訴訟程序的第六巡回法院,適用以下非專有因素清單:
原告商標的效力;
商品的關聯性;
商標的相似性;
實際混亂的證據;
使用的營銷渠道;
可能的購買者照顧程度;
被告選擇商標的意圖;
擴大產品線的可能性。
在調查了另一方對商標的采用,使用和注冊并運用了上述因素之后,習慣法商標的使用人可能得出結論,即雙方可以并存而不會產生混淆。例如,如果一個團體是一個非營利性組織,作為名為“ Alumimania”的計劃的一部分,向俄亥俄州哥倫布市的貧困兒童捐贈了棒球棍,而另一家公司正在以相同的名字在俄亥俄州經營一家鋁回收企業在考慮了所有因素之后,慈善機構可能會確定混亂的可能性不大。可能導致混淆的可能性不大的因素包括該術語相對于鋁的描述性較弱以及服務缺乏相關性。
如果確定不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則還是建議各方簽訂共存協議。根據此類協議的條款,雙方可以在日記中記錄他們相互之間不太可能混淆的信念,并可以限制各自的用途以防止將來出現混淆。在“ Alumimania”示例中,當事各方可能會同意回收商將不參與慈善捐贈的棒球棍,并且該慈善機構將同意不與鋁回收商共同推銷其計劃。雙方也可以同意不在對方覆蓋的地理區域內提供服務。雙方通過減少對方提出質疑的可能性而從協議中受益。
如果達成相反的決定(即很可能造成混亂),則當事各方仍可以達成解決該問題的協議,而無需訴訟。提供了多種選項,所有選項都是高度特定于事實的。在頻譜的極低端允許雙方繼續使用商標的一些選擇可能包括一方或雙方同意更改或限制商標的形式(徽標,顏色,字體等),商品/所使用的服務,所使用的地點或客戶。各方還將共同制定通信協議,以防止或應對實際的消費者困惑。?
如果無法就共存達成協議,并且一方將需要完全放棄其商標使用,那么除了成熟的商標外,還有很多選擇可以解決該問題。訴訟。例如,將繼續使用的一方可以允許另一方有合理的過渡期。在某些情況下,連任方甚至可以向放棄方支付商定的金額,以抵消其重塑品牌費用。作為任何過渡計劃的一部分,雙方應商定完整的行動清單和到期日,如果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治愈,則這些失敗和到期將構成違反協議。有了這樣的計劃,不違反合同的一方將可以選擇相對直接地違反合同索賠,并且不會被迫完全依賴相對更密集,更昂貴的侵權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