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牌瞄準商標侵權者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3:53
奢侈時裝品牌(通常以其標志性徽標或簽名設計而聞名于世界各地)每年花費數百萬美元來保護其商標。沒有哪個品牌比香奈兒之家更能保護自己的形象了。1909年,Gabrielle“ Coco” Chanel創立了自己的時裝屋后,在1920年代初設計了標志性的互扣式雙“ C”徽標-現在是該品牌的代名詞。自從香奈兒(Chanel)擁有商標的多個版本以來,這家時裝屋就在1924年首次在美國為該商標注冊了商標。為保護商標,香奈兒(Chanel)每年在美國各地的聯邦地方法院提起大約40件商標侵權案件。
最近,香奈兒(Chanel)瞄準了銷售技術配件的在線零售商。上個月,香奈兒(Chanel)在達拉斯的聯邦法院對Etrade Supply USA,Inc.和Etrade Supply International,Ltd.提起訴訟,理由是他們通過出售精明的商品違反了《蘭納姆法》(聯邦商標法,《美國法典》 15 USC§1051等)。帶有香奈兒雙環扣“ C”標志的手機殼。在訴訟中,香奈兒(Chanel)指控被告出于惡意意圖使用“香奈兒商標”(Chanel Mark),以期從中獲利。該訴訟要求除其他外,每使用和售出一個假冒商標,就其禁令和損害賠償200萬美元。
時裝設計師斯特拉·麥卡特尼(Stella McCartney)上個月也因在紐約聯邦法院起訴設計師史蒂夫·麥登(Steve Madden)出售她的招牌Falabella手提袋的“制作不當”而名列前茅。該手提包于2009年推出。麥卡特尼的Falabella零售價在800美元至750美元之間。超過2000美元,并有多種尺寸和顏色。大部分手袋均由純素食主義人造皮革制成,飾有鏈狀裝飾,并帶有Stella McCartney徽標圓盤。Madden的BTotally包有一種尺寸和多種顏色,零售價為108美元。
Madden之前曾在2014年被奢侈品牌Balenciaga起訴,原因是其復制了其摩托車包。麥卡特尼(McCartney)的訴訟尋求禁制令和未指定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