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缺乏獨特性,商標申請經常失敗。但是,如Novagraaf的Frouke Hekker所解釋的,如果標志整體上整體上具有獨特的印象,則可以克服將描述性和/或非區別性元素組合在一起的商標注冊的障礙。
在為“汗液STOPPER” EUTM應用程序僅提供一個最近的具有的獨特要求,達不到商標的例子。在對本案的裁決中,EUIPO上訴委員會解釋了根據標準判例法,如果標志整體上產生獨特的總體印象,那么描述性/非區別性要素的組合仍可以滿足獨特性的要求。在關于商標/設備標記“ ECOSILVER”的EUTM應用程序的最新決定中可以看到一個示例。
獨特性要求
如我們先前所寫,品牌名稱或徽標必須滿足某些條件才能作為商標注冊。特別是,它必須具有“區別性”特征,以使相關公眾能夠將標記的商品和服務區分為屬于特定企業,而不是源自其他企業的商品和服務。如果商標不滿足這些要求,則將拒絕商標申請,或者,如果已授予商標權,則可以對注冊提出異議,并有可能被撤銷。
如果要求保護的(主要)字詞和/或圖形元素描述了所涉及的商品和服務,則認為不符合獨特性要求。換句話說,在評估獨特性時,重要的是要考慮應用程序涵蓋的商品和服務。這些內容是根據“好的分類”列出的,涵蓋了45種商品和服務類別(商品為34種,服務為11種),并且應盡可能明確和準確地確定所請求商標的保護范圍。 。
ECOSILVER示例
9月份,EUIPO上訴委員會發布了關于EUTM商標/設備商標ECOSILVER的申請的決定(如下圖所示)。
德國的一家企業于2016年6月30日申請了該商標,但EUIPO審查員拒絕了該商標,理由是該商標對于尋求保護的與金屬相關的商品和服務不具有特殊性。審查員認為,對相關公眾而言,元素ECO和SILVER是對所要求的商品和服務的描述性詞:銀,金屬和生態的生態簡稱。他們還裁定,“最少的圖形元素”不足以使商標具有足夠的獨特性。
在上訴中,EUIPO的上訴委員會否決了該決定,但認為審查員未能考慮銀本身如何具有生態價值。審計委員會還認為,放在“要件”一詞之前的比喻要件在位置或大小上既不完全無關緊要,也不是司空見慣(...),也不是對人的真實描繪。同樣,比喻元素沒有強調任何一個元素的語義,因為它既不表示生態,也不表示銀色為金屬或顏色或通常由銀色制成的物體。”?最后,委員會裁定,申請的單詞/裝置商標在整體上具有足夠的獨特性,可以用作商標。
正如我們先前所寫,對“區別性”的要求通常看起來很主觀,因為它取決于國家商標局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