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勝,這是一個很好的商標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4:31
多年來,我們已經看到法律愿意保護的商標有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擴展。商標可能只由包裝上的文字或徽標組成的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了。從產品包裝的形狀到產品本身的形狀,再到顏色,從聲音到氣味,法院已經意識到,在適當的情況下,消費者可能會意識到所有這些,表示商品或服務來自單一來源,即商標。
但是,至少在目前看來,法院愿意走多遠似乎有一個限制。2014年10月20日,?美國得克薩斯州南部地區地方法院駁回了紐約比薩店的說法?,即其食品的風味和呈示方式均為受保護的商標。法院否認了這種保護,并指出“食物的風味無疑會影響其質量,因此是產品的功能要素。”?關于根據食物的提供方式提出的主張,法院說,雖然可以“想象”可以以一種非功能性的方式提供具有特色的招牌菜,但對于所聲稱的主張,沒有足夠的細節主張。在這種情況下為可保護的商業外觀。
法院的判決與美國商標局在2006年拒絕將橙子香精注冊為藥品商標的申請相吻合,該局認為該香精具有功能性,因為它使片劑的味道更好,因此增加了患者使用該香精的可能性。吃藥。因此,顯然,瑪麗·波平斯(Mary Poppins)沒有專有權給孩子一勺糖。
商標是品牌–就像奶牛上的品牌一樣。尋求作為品牌來保護風味就像在尋求保護牛肉的味道一樣–“我們是唯一能夠將這種獨特的玉米和墨西哥辣椒胡椒混合物喂給我們的母牛的人。”?并非所有潛在的商標權利擴展都是一件好事。允許這樣的保護不是一個進步,而只是限制基于產品質量的公平競爭,特別是考慮到商標可以永遠持續下去。對于幾乎任何人都可以想象到的味道可以用作商標的標記,這種使用將成為商品本身的一部分。也許我們會到達網球運動員首先品嘗網球的地步,以確保它們是由他們最喜歡的制造商生產的,但是現在他們只需要嗅探它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