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證明使用或實際使用商標的意圖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4:32
兩項最新的進展傳達了類似的信息,即在商標申請和注冊階段都需要保持支持證據。
如果您提出指控意圖在商業中使用該商標的申請,如果在異議或取消程序中遭到質疑,您可能需要支持該指控。
此外,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現在可能會要求您證明商標與商標申請或注冊中列出的所有商品和服務有關的實際使用。
準備展示您的善意使用意圖
長期以來,《美國商標法》(稱為《蘭納姆法》)要求在實際將商標用于商業用途之前尋求商標注冊的申請人具有“真正的意圖”在商業中使用該商標。該要求也適用于基于非美國原籍國注冊的美國申請,該申請可以在沒有商業使用證明的情況下簽發。
《蘭納姆法案》并未定義“善意意圖”是什么或證明它的要求。但是,如果在異議或撤銷中提出該問題,則商標申請人必須(最好通過書面證據)證明他們打算在商業中使用所申請的商標。
此要求不是偶然的手續。作為提出使用商標申請意向的申請人,您必須能夠展示一些在商業中使用商標的具體計劃,否則您有可能拒絕申請,或者如果商標已經注冊,則注冊也可能被取消。僅斷言“在將來的某個不確定時間與他人共同許可商標或合伙人的一般意圖或愿望”不足以建立必要的善意。
這是兩個示例:Lincoln Nat'l Corp.訴Anderson案,110 USPQ2d 1271(TTAB 2014)(先前)(“我們發現申請人理想地希望基于他的FUTURE標記成立一家未來派公司,如上述所反映的那樣:從他的證詞和網站中引用的摘錄中摘錄的內容不足以作為第1(b)節中特定善意的意圖,該意圖是將商標與應用程序中確定的35級和36級服務相關地用于商業用途。 ,在提出申請時,僅是試圖在商標中保留一般權利,以便將來在不確定的時間將其用于某些不確定的商品或服務。”);歐萊雅訴馬孔,102 USPQ2d 1434、1443(TTAB 2012)(前提)(“申請人非常通用且非特定地提及許可和外包,作為將來在未指定的時間將產品推向市場的潛在策略[可憐的缺乏展示使用該商標的真實意圖。”)。
其后果不僅是拒絕或撤銷-您甚至可能失去商標的優先權,特別是如果另一方在您提交申請的日期到您在商業上首次使用該商標的實際日期之間開始實際使用該商標時。
此外,Swatch AG訴MZ Berger&Co.,787 F.3d 1368,1375(聯邦巡回法院,2015年)確立,如果反對者對您的商標提出異議,則反對者可以通過簡單地表明其缺席來滿足其初審負擔。有關您的善意的文件證據。一旦反對者確定記錄中沒有所聲稱的善意的同期書面證據,“生產負擔轉移給申請人,以提出足以充分解釋或勝過未能提供此類書面證據的證據。”?ID。因此,商標申請人要始終承擔舉證責任,以證明存在善意使用的意圖。
即使審查員不會對您在商標申請中使用的意圖的經過驗證的陳述提出質疑,但該陳述不足以確立所需的真實意圖。您應維護能證明您的真實意圖的文件,并且該文件應早于申請日期或與申請日相同。否則,就在您試圖對侵權者行使權利時,最需要注冊時,如果沒有這方面的證據,可能會抵消獲得注冊的原因以及獲得注冊所需的精力和費用。
特別是,此要求可能適用于將《馬德里議定書》的國際注冊擴展到美國且對各種商品或服務進行非常詳細描述的非美國申請人。
準備驗證在商業中的使用
自2017年2月17日起,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修改了有關以下方面的審查規則:(a)在發布使用意向書的許可通知后提交的使用聲明;(b)根據《蘭納姆法》第8條或第71條提交的可繼續使用或可辯解的不使用的誓章或聲明。
根據這些新規定,即使聲明,誓章或聲明隨附要求的標本,以顯示在每個類別的一種所列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商標的要求,USPTO仍可能要求提交其他證明(例如,其他標本,信息,展品,誓章或聲明),以證明該商標在某些或所有其他所列商品或服務中的商業用途。
美國專利商標局表示,它將對每年針對第8節和第71節的宣誓書或聲明進行最多10%的隨機審核,這些宣誓書或聲明每個類別注冊一種以上商品或服務。如果經過審核,商標所有者將有最多六個月的時間對隨機審核所產生的Office Action做出回應。作為響應,商標所有人可以提交所需的使用證明,也可以刪除未使用該商標的商品或服務。如果商標所有人沒有做出回應,除非在第8或71條申請的寬限期內還有時間,否則USPTO將取消整個注冊。
實際上,這意味著您需要做好準備證明您正在與在申請或注冊中主張使用的所有商品和服務結合使用該商標。根據USPTO,這些規則旨在減少與確定商標是否可使用或注冊相關的成本,并有助于USPTO清除未使用的商標(通常稱為“死木”)的注冊。
結論
您必須準備展示同時,具體和具體的證據,證明您有意將商標用于任何非基于商業用途的美國申請中的商業用途。
同樣,如果您的美國申請或注冊要求用于多種商品或服務或與之相關聯,則您需要準備證明該商標已在商業上用于所有列出的商品和服務。
出于這些原因,保存一份證據文件以支持您使用該商標的意圖將對您有所幫助,并提供在美國申請和注冊中列出的所有商品和服務上顯示該商標實際使用的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