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商標注冊程序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4:33
《馬德里議定書》于2015年6月5日在柬埔寨生效。因此,現在可以通過國家和國際渠道獲得商標保護。盡管知識產權部(DIPR)計劃發布有關馬德里體系注冊程序的新法規(因此該程序可能會有所更改),但迄今為止尚無官方公告。因此,本文討論了柬埔寨當前的商標注冊程序,以幫助外國申請人有效地管理其商標組合。
正式考試
一個經過商標申請提出時,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將進行形式審查,以評估是否所有必要文件已經包含在應用程序。對于國家申請,通常將在申請日起30天內進行審查。但是,對于指定給柬埔寨的國際申請,將不會進行審查。
如果要求根據《巴黎公約》進行優先注冊,則通常不完整或不完整的文件包括原始公證的授權書和另一國家的商標申請的認證副本。如果文件不完整或丟失,DIPR的注冊商通常會非正式地要求完整或丟失的文件通過本地代理商提交,而無需指定截止日期。
如果請求未得到滿足,并且DIPR的注冊服務商嘗試與當地代理進行跟進失敗,則注冊服務商會發出正式審查通知,其合規期限為自收到之日起45天。如果未能在截止日期之前遵守要求,或未要求從授予日期起再延長45天,則會被視為撤回了申請。文件填寫完畢后,將發出一份確認文件確認書。
實質考試
然后,將基于絕對和相對的理由對商標申請進行實質性審查,并可能發布有條件的接受或拒絕。在有條件接受的情況下,注冊服務商通常會要求對非區別性要素免責。申請人可以通過刪除任何非區別性要素來提交免責聲明或對免責聲明進行修改,以允許所申請的商標可注冊。
拒絕通常是基于絕對而非相對理由。考慮在柬埔寨和/或其他國家使用和注冊相同的商標,以確定商標是否可注冊。通過添加獨特元素來修改標記有助于克服拒絕。
實質審查階段產生的拒絕或有條件接受必須在收到之日起60天內予以遵守或提出抗辯。自授予之日起可以延長60天。在柬埔寨,可能會多次要求延期而沒有提供理由。
如果商標可注冊,將發出商標注冊接受通知書。必須在簽發之日起60天內支付注冊費,否則商標將被拒絕。支付注冊費后,將頒發注冊證書。它通常在提交日期后的六到十個月內發布。自申請之日起,保護期限為十年,每次可延長十年。可以在商標到期前六個月內提出續簽商標注冊的申請,允許的寬限期為六個月。
出版物
商標注冊由DIPR發布。異議通知書和支持證據可以在公布之日起90天內提交。為了駁回異議,注冊人需要在收到異議通知之日起90天內提出反陳述,并提供佐證。柬埔寨的異議程序并不常見,部分原因是公眾很難獲得該國的《商標雜志》。但是,?現在可以從DIPR的網站上獲得《?商標雜志》,因此情況可能會有所變化。
續約
要續簽注冊,必須自注冊或續簽之日起每五年至六年提交一份使用/不使用誓章。柬埔寨商標國際注冊部有責任提醒申請人商標的使用或不使用,這一程序在新法規生效后仍將適用于國際商標注冊。如果未提交使用/不使用誓章,則注冊商標將從注冊簿中刪除。但是實際上,柬埔寨的注冊商從未從注冊簿中刪除注冊商標。
根據新規定,如果在第五至第六年未記錄商標,則在續展時必須提交申請。即使如此,還是強烈建議您及時提交一份不使用的誓章,因為這樣可以消除面臨不使用取消行為的風險。國家和國際注冊的所有者應密切注意確保商標安全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