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爭議的裁定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4:45
??? (一)申請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的條件
??? 注冊商標爭議是指兩個注冊商標所有人之間因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所產生的商標權的爭執。根據《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對注冊商標提出爭議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 (1)申請爭議的人必須是注冊商標所有人、所謂注冊商標所有人,包括根據商標法規定的程序申請商標注冊而獲準注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及外國人,外國企業和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繼承人。
??? (2)申清人的注冊商標的核準注冊日必須先于被爭議人之注冊商標的核準注冊日。商標局對于合乎商標法規定的商標注冊申請經初步審定,異議期間無異議,或者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在商標注冊簿上予以登記,刊登公告并發給商標注冊證,這稱為核準注冊。申請人的注冊商標核準日必須先于被爭議人的注冊商標核準注冊日,商標評審委員會才予以受理。
??? (3)申請爭議的時間為自被爭議的商標核準注冊之日起5年內,超過此時間提出的爭議不予受理。商標法將申請爭議裁定的時間定為5年,兼顧了申請人和新注冊商標所有人的利益。如果期限過短,申請人難以及時獲得信息,不利于申請人行使其權利;如果期限過長,又會使注冊商標所有人的商標專用權長期處于不穩定狀態,損害其利益。另外,這也有利于督促爭議裁定申請人及時行使權利,同時還有利于使經核準注冊的商標權相對穩定。
??? (4)被爭議商標的構成要素必須與爭議商標的構成要素相同或近似,而且兩者被核定使用的商品為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
??? (5)爭議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不屬于商標注冊不當的補正事由(《商標法》第41條第1款所規定的理由),也不得與核準注冊前已經提出異議并經裁定的事實和理由相同。
??? (二)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的程序
??? (1)申請人依《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書一式兩份,提出爭議理由,同時附送有關材料或證據。
??? (2)商標評審委員會將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書副本交給被爭議人,并限期答辯。答辯以書面文件進行。必要時,請爭議當事人雙方公開答辯。
??? (3)商標評審委員會充分聽取當事人雙方的理由和事實,依據事實和法律規定,作出裁定。爭議理由成立,裁定撤銷被爭議的商標;爭議理由不成立,裁定維護被爭議的商標。
??? (4)商標評審委員會的終局決定,以書面形式送達爭議雙方和商標局。撤銷商標的,被爭議人限期交回商標注冊證,由商標局辦理手續,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