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的期限、續展和終止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4:46
一 、商標權的期限
商標權的期限是指注冊商標具有法律效力的期限,也稱為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各國商標法對注冊商標的期限都有規定,怛期限的長短不同.有的國家規定長些.有的國家 規定短些《多則20年,如美國、瑞上、意大利等;少則7年,大多數國家為丨0年.如曰本、法國等。
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二、商標權的續展
商標權的續簡單地說,就是延長商標權的有效期限。具體來說,是指商標權人在商標權有效期屆滿前向商標注冊機關辦理注冊手續,經商標注冊機關核準注冊,繼續 維持該注冊商標的法律效力。
我國現行《商標法》規定,商標續展注冊應氣在注冊商標存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提出申請;在此期間如果未能提出續展申請,法律還規定了補救措施.即在保護期屆滿后還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如果在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續展注冊申清,那么該注冊商標將被 注銷。每次商標續嵌的有效期為10年,從續展前保護期屆滿之后的第2天起算。在辦理商標續展時疢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1份、商標圖樣5份、原商標注冊證等文件。商標在核準續展注冊后T'以公告。商標的續展沒有次數限制,每次續展注冊的朽效期限為10年,該商標上屆有效期屆滿次日起計算。
—般情況下.中請商標續展是會得到商標注冊機關核準的何也不是毎一個商標續展申請都給予核準。在以下三種情況下不予核準:一是申請商標續展過了寬展期;二是自行改變商標文字、圖形或其組合;三是自行擴大原注冊商標的核定使用商品范圍。
三、商標權的終止
商標權的終止是指注冊商標權人由于法定原因導致商標權的喪失,不再受法律的保護。商標權的終止分為期限屆滿終止與提前終止兩大類.或者說商標所有人主要基于注銷和撤銷兩種原因而喪失其商標權。
1.商標注銷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商標局注銷商標權人的注冊商標,商標權終止:①商標注冊人消亡(包括商標注冊人死亡、喪失經營能力,生產經營者廢止其營業,企業合并或被兼并等)后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其商標未辦理轉移注冊的,視為該商標權自行消滅。②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而且寬展期已過,商標注冊人仍未提出續展申請,或者提出申請而未獲批準的,商標權自有效期屆滿之日起失效-③注冊商標所有人自愿放棄其商標權,并向商標局辦理注銷手續:
2.撤銷商標
撤銷商標是商標注冊機關對違反商標管理法規的行為所采取的一種行政處罰手段:商標注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又在限期內拒不改正的,由商標注冊機關撤銷其注冊商標,商標權終上:①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的-②自行改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的。③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的。④連續3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的。⑤對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損害消費者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