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6:31
(一)初步審查
??? 初步審查,是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受理發明專利申請后、公布申請以前的一個必要程序。其主要任務是:第一,審查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文件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發現存在可以補正的缺陷時,及時通知申請人以補正的方式消除缺陷,使其符合公布的條件;發現不可克服的缺陷時,作出審查意見書,指明缺陷的性質,并通過駁回方式盡早結束審批程序。第二,審查申請人在提出專利申請的同時或者隨后提交的與專利申請有關的其他文件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發現存在缺陷時,根據缺陷的性質,通知申請人以補正的方式消除缺陷或者直接作出視為未提出的決定:
??? 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初步審查的范圍包括:①專利申請是否屬于《專利法》第5條和第25條規定的對象:或者是否符合《專利法》第18條,第19條第1款的規定:或者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31條第1款、第33條或者《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條第1款的規定。②發明專利申請是否包含《專利法》第26條規定的申請文件,以及這些申請文件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③與專利申請有關的其他文件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 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初步審查應遵循以下原則:
??? (1)對于專利申請文件存在的可以通過補正方式消除的缺陷,應當給申請人補正的機會;對于申請文件中存在的不可克服的缺陷,應當給申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只有經過補正和陳述意見后,仍有不能消除的缺陷,才能作出駁回決定。必要時,可以給申請人兩次以上的補正或者陳述意見的機會。
??? (2)對于申請文件和其他與專利申請有關的文件中存在的格式缺陷,應當進行全面審查。對于申請文件中存在的實質性缺陷僅在明顯存在并影響公布時,才需要指出和處理。
(3)除申請文件被駁回的情形外,審查員應當盡量在一次補正通知書中指出申請文件中存在的全部格式缺陷。對于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出的缺陷,申請人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內補正。申請人在此期限內未答復的,其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補正后,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仍然認為不符合要求的,應當予以駁回。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專利復審委員會,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眼的,可以自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復審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后,作出決定并通知申請人。發明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復審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維持專利復審委員會決定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決定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該申請的審查終止;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撤銷了專利復審委員會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決定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恢復對該申請的審查,進人下一個審查階段。
(二)公布申請
??? 我國《專利法》第34條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這就是《專利法》關于“早日公開”制度的規定。而美國專利法規定,直到授予專利權時才將專利申請公開,不允許“早日公開”專利申請。關于專利申請的公布,應當注意以下三個問題。
??? (1)公布申請的時間為“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發明專利申請人若希望其申請提前公布,可以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在對其專利申請初步審查后將專利申請提前公布,否則,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不得提前公布。專利申請一旦公布,就會產生三個相應的后果:第一,可能構成對他人在后申請的抵觸申請。根據《專利法》第22條第2款的規定,未公開的在先申請對他人的在后申請不構成抵觸申請。在先申請人在其申請公開以前便撤回的,該在先申請不影響在后申請的新穎性。但是在先申請一旦公布,該項專利申請不論是否被授予專利權,均成為現有技術或者構成對在后申請的抵觸申請。第二,使申請專利的發明成為現有技術。根據《專利法》第21條的規定,專利申請公布或者公開以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對其內容負有保密責任。也就是說,申請專利的發明在公布或者公開以前仍為保密技術。在此之前,申請人將其申請撤回的,該項技術仍然可能具有新穎性+第三,專利申請被公布后,依《專利法》第13條的規定,專利申請人獲得臨時保護權。因為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任何第三人都可以在公共場合通過合法方式獲知說明書的內容,并能夠根據說明書實施該項發明。對此實施行為,專利申請人尚無權行使停止實施請求權,其原因是專利申請人此時還沒有獨占權。臨時保護權可以為將來行使權利提供依據,即當專利申請被批準為專利后,專利權人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進行調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在臨時保護期內的使用人支付適當的使用費,專利申請公布后被撤回、駁回、視為撤回或放棄的,申請人由此產生的這種臨時保護權也隨之喪失。
??? (2)外國人的發明專利申請。就外國人的發明專利申請而言,外國申請人享有優先權的,根據《專利法》第29條第1款的規定,以其優先權日為申請日,該專利申請自優先權日起滿18個月公布。否則,其發明專利申請自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后滿18個月公布。
??? (3)對保密專利申請不進行公布。
??? (三)實質審杏
??? 實質審查是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申請專利的發明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等依法進行審查的法定程序。《專利法》第35條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一般情況下,由專利申請人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啟動實審程序;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可以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啟動。自申請日起以后3年內,專利申請人可隨時提出實審請求;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提出實審請求的,其申請被視為撤回。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在其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請求實質審查時,應當提交在申請日以前與其發明有關的資料。·已經在國外提出過專利申請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要求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提交該國為審查其申請進行檢索的資料或者審查結果的資料,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該申請被視為撤回、這里所說的“檢索資料”,是指有關外國專利局或者地區專利局對該申請的檢索報告。這里所說的“審查結果資料”,包括審查意見通知書、授權決定及授權文件、駁回決定等。申請人提供這些資料,有利于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專利申請的順利審查,加快審查程序。
??? 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的目的在于確定發明專利申請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特別是有關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規定,直到最后作出駁回決定或者發出授予專利權的通知。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審查的主要內容有:①申請專利的發明是不是《專利法》所指的發明;②申請專利的發明是否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③申請專利的發明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④說明書、請求權項是否符合法律要求;⑤申請文件是否符合單一性原則;⑥申請人對申請文件的修改是否超過了原說明書的范圍;⑦申請人是否具有合格的資格;⑧要求優先權的,優先權是否成立。申請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通知申請人在指定的期限內陳述意見;必要時,可對其申請進行修改,申請人在接到通知后,無正當理由不答復的,該申請被視為撤回。發明專利申請經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后,仍然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53條規定的,應予以駁回。對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并向專利申請人發出授予專利權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