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
更新時間:2020-12-01 15:16:37
??? 1.請求書
??? 申請人就外觀設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專利申請的,應當提交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的類別。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 (1)使用外觀設計的產品名稱。我國《專利法》第27條規定,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書中應當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名稱。該名稱應當簡短、準確地表明請求給予保護的產品,且以2—7個字為宜,不得超過15個字。此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①符合外觀設計分類表中的名稱;②與設計的內容相符合;③應避免使用人名、地名、公司名稱、商標、代號、型號或以歷史時代命名的產品名稱等。
??? (2)設計人。設計人應當是對外觀設計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設計人應當是自然人,不能是集體或者單位。設計人應當使用本人的真實姓名,不得使用筆名或假名。設計人不止一個的,應當自左向右按順序填寫。
??? (3)申請人。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人可以是設計人,也可以是依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取得專利申請權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或者集體。有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人的,還應當寫明專利代理機構的名稱和專利代理人的姓名。
??? 2.圖片或照片
??? 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人應當提交外觀設計的圖片或照片。就立體外觀設計產品而言,應當提交正投影六面視圖和立體圖(或者照片);就平面外觀設計產品而言,應當提交該產品的兩面視圖。《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7條規定,申請人提交的外觀設計圖片或者照片,不得小于3厘米X8厘米,也不得大于15厘米X22厘米。請求保護色彩的,應當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圖片或者照片各一份、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必要時應當提供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該簡要說明應當寫明使用外觀設計的產品的主要創作部位、請求保護的色彩、省略視圖等情況。但不得使用商業性的宣傳用語,也不能用來說明產品的性能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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